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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广大特种作业人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8日

信息来源:人事处

致全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

考试机构和广大特种作业人员的一封信
 

各有关单位、广大特种作业从业人员:

  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等持有的相关证书。这些证书是证明相关从业人员经过国家规定有关安全培训,并考试、考核合格,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安全素质、能力和技术水平。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带来的危害十分巨大,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极大漠视、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隐患。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总要求,全链条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制假、售假、买假、用假、虚假营销等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我省应急、网信、工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矿山监察、矿山监管、法院、检察院等10部门联合开展了“辽宁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全面加强我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管理工作,消除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事故隐患,维持正常安全生产秩序,维护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杜绝涉假证书带来的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损坏党和政府形象的行为,依法查处打击相关证书涉假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捣毁一批制售假证窝点,惩治一批假冒政府网站平台的团伙,查处一批持假人员和用假企业,淘汰一批培训考试弄虚作假的机构,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强化证书发证部门、用证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工企业的责任落实,坚决杜绝无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健康发展。

  各有关单位、企业、广大从业人员,让我们共同努力,齐心协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请大家主动帮助相关各单位和部门发现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有关问题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宣传、培训考试弄虚作假、制假、售假、买假、用假、虚假营销、假冒网站等。我们将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进行表彰奖励,对提供线索的个人和单位信息严格保密。

  各部门举报和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应急管理部门电话:12350;

  安全生产举报网址:https://dctjfx.mem.gov.cn/aqscjb#/

  辽宁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电话:024-81680063;

  网址:www.lnjubao.cn    

  公安部门电话:110;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电话:024-86845122;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电话:024-23447692;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电话:12315;

  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电话:024-86879522;

  人民法院电话:024-22697513            

  人民检察机关电话:024-86686600。

 

                      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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