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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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应急局高标准推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近日,锦州市应急局重新修订并印发《锦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2023版)》(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一事不再罚、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等基本原则,在综合考虑各种裁量因素的基础上进行“适度化”处理,征求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内部意见建议,邀请局法律顾问进行讨论,对《标准》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局党委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并在锦州市应急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标准》为我市应急管理部门实施行政罚款时提供统一明晰的尺度,做到同类违法行为同样处理,让生产经营单位在行政处罚案件当中感受公平正义。也对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具有现实作用。
下一步,锦州市应急局将积极开展《标准》的宣传解释工作,在公众了解有关的处罚标准的同时,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及时监督,使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作,进一步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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