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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6日

信息来源:人事处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示
 

  根据《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辽应急人事〔2024〕3号)安排,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辽宁省安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已于2024年11月23日进行了例会审查、答辩工作。依据《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1〕3号)和《辽宁省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标准》(辽人社职〔2023〕36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评审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全省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应当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有本人签字)书面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反映,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

  办公电话:024-86892975(带传真)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号244室

  邮编:110032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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