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5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关于推进省、市级考试机构考试
监控对接工作的通知
辽安技发〔2016〕11号
各市、绥中、昌图县安全生产资格考试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及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及证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辽安监人事〔2014〕41号)要求,大力推进我省安全培训考试信息化建设,加快构建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和证书管理体系,辽宁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省技术中心)组织开发了辽宁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监控平台,为做好省、市监控对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一指导、分级负责的实施原则,全面部署和实施辽宁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监控平台应用工作。从推进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体系建设着手,不断提升安全培训考试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争取到2016年底,使我省市级考试机构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工作达到实时远程巡考目标。
二、有关要求
1.各市级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监控平台对接工作,要把平台对接实施工作作为考试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认真组织推进本级及辖区的考试体系建设工作,保证工作质量,确保全省安全培训考试信息化工作取得实效。
2.各市级考试机构应设置专人负责,提前对本单位的监控摄像头、硬盘录像机及考试网络等相关设备进行部署并调试,硬件或者网络不具备对接条件的,要及时解决。省技术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负责进行现场指导。
3.各市级考试机构应确保硬盘录像机及网络达标。一是硬盘录像机配置为海康品牌的,可先行与省技术中心组织对接。二是硬盘录像机配置非海康ehome协议接入的设备,但硬盘录像机支持GB28181协议(国标协议)的,要求录像机有固定公网IP(需要申请公网IP,类似218这样开头的)并且可以ping通录像机公网IP。三是以上条件都不具备的,建议更换海康品牌或满足条件二的硬盘录像机,方可进行对接工作。
4.各市级考试机构在平台对接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
业务指导由省技术中心培训考试部负责,联系人:董昆明、李直,联系电话:024-28510898;
技术支持由辽宁桑地系统集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联系人:李斌。
辽宁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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