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5日
信息来源: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公 示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和《关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6〕111号)的规定,通过材料审核,下列企业(见下表)符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标准,现予以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2 |
上海医药集团(本溪)北方药业有限公司 |
3 |
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
5 |
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14日至11月23日。对公示企业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危化处联系,电话:024-86894183。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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