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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3年第8号)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1日

信息来源:制造业监管处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告

(2023年第8号)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第十一条第一款和《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应急规范〔2022〕3号)第二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决定撤销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钢厂(炼钢专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企业称号。

  自撤销公告之日起满一年方可提出评审申请。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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