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2024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 阜新行”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2日     来源:政策法规处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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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2024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

阜新行”活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贯活动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专题研讨、辅导报告等形式,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推动向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延伸。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市委常委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动示范全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活动开展。开展各单位“一把手谈安全”体会文章征集活动,择优在阜新日报刊登。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安委办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时限要求:6月10日前完成“一把手谈安全”体会文章上报工作,6月25日前各县区、各单位至少组织开展1次学习研讨活动。

  2.认真宣贯“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文件。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党政干部带头宣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隐患排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等内容。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时限要求:6月30日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和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宣讲工作。

  3.组织安全生产专题集中宣讲活动。各县区、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邀请安全领域专家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辅导讲座,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时限要求:6月20日前完成集中宣讲。

  4.积极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学习观看《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全民安全公开课”,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民爆、特种设备、金属冶炼等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作安全宣讲。开展“亮屏行动”,各企业电子屏整月点亮安全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时限要求:6月15日前完成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宣讲,6月30日前各企业事业单位完成专题学习系列活动。

  5.组织开展“致广大市民安全一封信”活动。由市安委办会同市传媒中心组织开展“致广大市民的安全一封信”活动,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广泛传播“安全一封信”,提醒广大市民增强安全自觉,共同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的安全环境。

  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市传媒中心

  时限要求:6月5日前完成“安全一封信”的起草审定工作,自6月6日起通过各级各类媒体持续传播。

  6.组织开展“安全伴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传媒中心组织开展“安全伴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围绕安全主题,写身边人、讲身边事,遴选优秀作品在各类媒体平台刊登,增强中小学生及其家长们的安全意识,营造时时想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传媒中心

  时限要求:6月5日前下发征文通知,自6月10日起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刊登优秀作品。

  (二)积极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和演练

  7.制作和张贴“畅通生命通道”主题海报。由市消安委办负责制作包括畅通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生命通道”的主题海报,组织商务、住建、教育、文旅等部门在大型商超、住宅小区、学校、公园、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

  牵头部门:市消安委办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等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时限要求:6月5日前完成海报制作工作,6月10日前完成海报张贴工作。

  8.积极开展多媒体平台传播。在各级各类媒体开设“畅通生命通道”科普知识专栏和专题,讲解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保持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户外楼宇大屏、交通工具及场站电子屏等多样化载体广泛刊播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公益广告、海报等科普作品。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交通运输局、阜新车务段等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做好公益广告和科普作品刊播工作。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消安委办

  责任单位:市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时限要求:6月10日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分别撰写“畅通生命通道”科普知识稿件或制作科普短视频,供各类媒体刊播。

  9.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各县区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围绕地质、地震、洪涝和森林火灾等灾害以及家庭燃气、电动车充电安全等风险点,开展避险逃生应急演练。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应对事故灾害的逃生救援应急演练。市消防救援支队会同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一次大型商超应急疏散演练;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分别组织养老院、医院、中小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开展全覆盖的应急疏散演练。各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本单位特点,结合年度计划安排开展应急演练。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时限要求:6月30日前各单位分别或联合开展应急演练1次。

  10.开展避险逃生公开课、安全体验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加线上线下避险逃生公开课、避险逃生知识竞答、安全体验等活动,强化不占用、不堵塞生命通道的安全意识,掌握应急疏散知识与技能,增强应对事故灾害的避险能力。市消防科普教育馆、市科技馆、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免费开放时间。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时限要求:6月5日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和单位组织完成相关场馆免费开放时间公布工作,6月30日前各单位完成各项活动组织参加工作。

  11.广泛开展“查找身边隐患”“我是安全吹哨人”等举报奖励活动。通过主要媒体、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等,深入宣传省、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和《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有奖举报制度》。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堵塞“生命通道”的事故隐患,充分运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争做公共安全的吹哨人。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时限要求:活动月期间,各县区、各单位特别是市消防救援支队全程组织开展“查找身边隐患”“我是安全吹哨人”等举报奖励活动。

  (三)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2.组织开展集中咨询宣传活动。6月16日,市安委办组织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千千结”对口联系单位,深入村和社区,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活动主题,兼顾用电用气安全、出行安全、从业安全等内容,采取设立咨询台、布置展板、悬挂条幅标语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同类型建筑的生命通道布局和标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等,解答公众疑惑,回复群众咨询。各县区安委会结合本地区特点,同步组织咨询宣传活动。市委宣传部组织阜新电视台、阜新电台、阜新日报对“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采访报道。

  牵头部门:市安委办、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时限要求:6月10日前市安委办、各县区安委会形成集中咨询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四)大力开展区域性“安全生产月”活动

  13.组织开展区域性特色安全宣传活动。按照精彩纷呈、多点开花的要求,各县区要立足本县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围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示范标杆企业工作交流、在建工地安全管理观摩、安全主题纳凉晚会、安全主题文艺演出、安全生产宣誓等内容,创新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月期间,各县区要在本辖区交通枢纽、主要街路、重点企业职工上下班沿线广泛张贴海报、悬挂横幅;阜新县、彰武县、新邱区、清河门区电视台每天播放“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高频次播出安全主题滚动字幕,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

  时限要求:6月3日前各县区形成具有本辖区特色的安全宣传活动方案,6月10日前完成海报、横幅的张贴和悬挂,6月30日前完成各项活动组织实施工作。

  四、“安全生产阜新行”活动安排

  1.强化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在阜新电视台综合频道和阜新日报设置“安全生产阜新行”专栏,按照宣传日程安排(见附件4),大力宣传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宣传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宣传推广在落实责任链条、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牵头部门:市安委办、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时限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阜新行”专栏宣传日程安排落实。

  2.开展隐患曝光活动。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和安全生产考核督查、明查暗访等,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通过媒体集中曝光一批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牵头部门:市安委办、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时限要求:11月25日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至少上报1个重大事故(问题)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开展“百师千企万家”安全文化宣讲活动。围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领域,突出多样性、针对性、系统性的特点,确定安全文化宣讲课题,组建“百师”宣讲团,选择1千户企业、1万家个体经营户和居民家庭,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文化宣讲,年内实现首轮宣讲全覆盖,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的浓厚氛围。

  牵头部门:市安委办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时限要求:6月15日前完成“百师”集中培训,自6月下旬起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宣讲活动。

  4.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组织指导企业积极培育安全文化,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员工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疏散逃生演练。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时限要求:12月20日前完成“进企业”活动组织实施工作。

  5.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重点宣传农机、沼气、农药使用等安全知识,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科普教育,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时限要求:12月20日前完成“进农村”活动组织实施工作。

  6.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广泛开展“进门入户送安全”宣传活动,发动安全网格员、物业工作人员、安全志愿者重点宣传“畅通生命通道”相关科普知识。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

  时限要求:12月20日前完成“进社区”活动组织实施工作。

  7.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推动学校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学,针对教室、实验室、“三堂一舍”(食堂、澡堂、礼堂和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避险逃生培训和演练,重点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时限要求:12月20日前完成“进学校”活动组织实施工作。

  8.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动员家庭学习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燃气安全和用电安全等知识,定期开展居家安全检查,熟知避险逃生路线。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

  时限要求:12月20日前完成“进家庭”活动组织实施工作。

  9.组织开展优秀安全文艺节目演出活动。由市安委办联系市文旅广电局,遴选若干个优秀安全文艺节目,采取“文艺宣传小分队”形式,深入社区、村屯、企业和学校,开展文艺演出,助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

  牵头部门:市安委办、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时限要求:6月5日前完成节目遴选,6月30日前完成演出工作。

  10.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制作和报送安全生产公益宣传作品和畅通生命通道等内容的科普作品。市安委办择优向上级推荐并通过省、市主流媒体广泛播发。

  牵头部门:市安委办

  责任单位: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时限要求:6月30日前完成作品征集和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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