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活动方案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0日

沈阳市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部署安排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持续树牢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策划活动内容,以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各级各单位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实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做实应急处置保障,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

  四、组织机构

  市安委会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推进,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工作。

  各地区、各行业管理部门比照执行,推动组织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新闻发布会及启动仪式

  5月30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召开沈阳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发布“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5月31日,组织收视收听全国、全省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视频会议,我市接续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会议。

  六、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组织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片,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各级安委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各地区组织落实,6月15日前完成)。各地区各部门专题学习国务院安委会遏制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15条措施,对照我市109项任务清单和191项措施责任清单,逐条对标自查狠抓落实,总结推广一批制度性措施(市安办牵头,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各地区组织落实)。各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市直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分工负责,各地区组织落实,6月20日前完成)。

  (二)开展安全生产调查研究专项活动。各地区、各级行业监管部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调查研究活动,推动各级安全管理负责人、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综合运用座谈访谈、随机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难点痛点,围绕推进城市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促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整治“三违”等方面,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形成书面调研报告(6月25日前完成)。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选,优秀成果全市通报(市直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分工负责,各地区组织落实)。

  (三)开展安全宣传“五进”专项活动。按照《沈阳市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居家安全宣传专项行动和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市教育局牵头),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市妇联牵头),动员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市安办牵头)。组织参加“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作品申报、“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市安办牵头)。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利用全市高速路口、楼宇电梯广告屏,公交车、地铁等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市应急局、市交通局、市房产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城市执法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地区组织落实)。组织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灾害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各地区组织落实)。

  (四)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专项活动。持续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开展“安全承诺践诺”活动,6月1日组织升安全旗或开展启动活动,带领班子成员、管理团队进行安全宣誓,组织全体职工签订安全承诺(市安办牵头,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各地区组织落实)。围绕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2023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各地区组织落实)。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救在你身边”等活动,督促企业组织观看《电焊作业安全管理教学片》,开展电焊等危险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开展“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督促企业开展违法安全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实施专项大排查,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外包外租行为(市安办牵头,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各地区组织落实)。

  (五)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深化“安全每一天”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组织专职网格员、专属格员聚焦公共安全和居家安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持续整治燃气、消防、房产、电梯、电动自行车等安全隐患问题,防止发生冲击人民群众道德底线安全事件(市应急局、市房产局、市城建局、市市场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地区组织落实)。各地区“零事故”工作室要组织专职网格员、物业服务单位通过社区服务群、业主群,每日推送沈阳应急、沈阳消防、沈阳燃气等发布的安全提示和预警信息,直达每家每户(市安办牵头,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各地区组织落实)。组织企业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广泛发动企事业员工,开展查找身边隐患活动,推动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市安办牵头,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各地区组织落实)。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广泛推送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全员和群众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重奖举报人,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监督安全(市安办牵头,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各地区组织落实)。组织各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牵头,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各地区组织落实)。

  (六)开展媒体宣传报道专项行动。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相关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采访,结合“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广泛宣传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整治重大隐患的重要性、必要性,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组织市属新闻媒体开设“沈阳应急在行动”“应急之声”等栏目,普及安全常识、开展警示教育,每月至少在市级(含)以上主流媒体公布1至2个“一案双罚”,以及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人员在线观看(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牵头,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各地区组织落实)。

  (七)开展应急演练和技能培训活动。组织开展覆盖全域、内容科学、紧贴实际、好使管用的“全员演、大家练”活动,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相关事故特点,进一步细化分析风险隐患、优化修订应急预案、强化提升人员技能、固化落实应急演练,真正做到以案促演、以演促备,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熟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应急避险常识、熟悉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针对辖区主要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应急预案和“一本通”应急预案演练,农村村庄要针对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等事故灾害进行逃生救援演练,城市社区要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场所开展风险防控和逃生救援演练。学校要结合“小手拉大手”活动,针对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地震逃生、防溺水进行科普及情景模拟演练。家庭要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以及高楼火灾逃生等,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实战推演及自救互救等活动,强化社会公众安全生产防范意识,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市安办牵头,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各地区组织落实)

  (八)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城联播”,组织制作各类应急宣传教育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联合新媒体平台推出主题“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等活动,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文化素养。(市安办牵头,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各地区组织落实)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 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抓实。要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指定牵头部门进行统筹协调。要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督导检查、明查暗访等重要内容,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

  (二)周密策划, 精心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策划实施。紧紧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感染力, 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做到主题鲜明、效果明显, 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 注重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总结过去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 结合今年的工作重点, 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力戒形式主义, 务求活动取得实效。要按照“以月促年”的工作思路, 推动安全宣传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认真总结, 做好报送。“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每周向市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 推广和交流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有关文字、照片、影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 要及时做好总结, 发现、挖掘和树立基层和企业的先进典型, 以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进一步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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