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防系统活动方案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9日

省人防系统活动方案

人防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人防行”活动方案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22〕8号)要求,省人防办拟制了全省人防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人防行”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集中宣讲、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在线访谈、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努力提升安全意识,有效查处违法生产建设使用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营造人防系统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做出人防贡献。

  二、组织机构

  全省人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人防行”活动,由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统筹组织,成立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人防行”活动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防办工程建设监督处,主要负责指导、督查全省人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人防行”活动开展。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活动时间

  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2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同时开展。

  (二)活动主题

  2022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安排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一是省人防办组织集体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以理论中心组学习为引领,集中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讲座。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和各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也要同步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人防网站、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展专题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促进学习贯彻走深走实。二是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党组和业务处(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各人防主管部门“一把手”要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2.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一是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和行业企业,邀请专家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安全生产法等内容的宣讲活动,确保相关责任人切实学深悟透,指导安全生产各项举措有效实施。二是要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责任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三是要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一是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各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要在6月16日组织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学习宣传生产生活中容易忽视的安全问题,了解常见的安全误区和行为差错等安全知识。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二是结合本行业特点,充分利用人防工程地下商场和停车场的LED屏组织播放相关内容和安全常识,同时向群众组织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品,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三是扎实推进人防系统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省人防办将开展安全生产“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印制安全宣传用品,下发给13家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和9家人防工程地下商场及停车场,请相关人防主管部门和各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及时将宣传用品发放至员工和群众手中,配合好省人防办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紧紧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组织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四、“安全生产人防行”活动主要内容

  2022年“安全生产人防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于12月份结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行”。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和行业企业,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和协调媒体单位,聚焦行动措施及时报道工作成效。要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等经验做法,推广在落实责任链条、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提升人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行”。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对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实施定期服务指导工作。省人防办适时对9家地下人防商场和停车场所监管的人防主管部门、13家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现场服务支持工作。各人防行业企业要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扎实彻底清理安全隐患。

  (三)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宣传行”。省人防办将组织制作人防系统安全生产宣传用品,利用“6.16”安全生产月宣传日、“11.9”消防宣传日等时间段,在人防工程地下商场、停车场和行业企业向群众和职工发放宣传品,大力宣讲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常识。各市人防主管部门、各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要紧紧围绕人防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日,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大力开展具体有人防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各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要在省人防办和本地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下,加强领导、认真谋划,明确责任机构、责任人和时间结点,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人防行”活动。

  (二)搞好宣传教育。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各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要根据省人防办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具有人防系统特色和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人防工程地下商场、停车场和企业生产车间,利用LED屏循环播放安全常识并张贴和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让企业员工和人民群众了解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三)活动务求实效。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人防行”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人防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公共场合,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务求各项活动落地生根。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市人防主管部门、各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生产设备安装企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人防行”活动方案。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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