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活动方案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9日

大连市活动方案

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大连行”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22〕8号)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大连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集中宣讲、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在线访谈、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活动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组织开展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集中专题研讨等活动,推动向乡镇(街道)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推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我市66项具体任务。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贯活动,邀请专家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和辅导培训交流,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全市安全生产知识挑战赛”活动。

  (三)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主要媒体、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等,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畅通监督渠道,切实发挥“12345”举报电话作用,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线上线下结合营造安全宣传氛围

  6月16日,市安委会将联合区(市县)安委会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各地区、各部门也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结合地域、行业特点,组织、指导广大干部职工制作能够反映自然灾害、事故发生规律特点、事故灾害预防措施的新媒体应急科普作品和能够体现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抢险救援、宣传教育等工作成效的宣教作品,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充分利用地方融媒体、楼宇广告屏、微信、网络直播等新媒体平台,开展优秀新媒体作品展播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事故灾害预防、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市安委办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访谈”,面向全市播放有关安全生产常识知识;开辟“主播走现场”专栏,走进生产厂区现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介绍安全生产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组织各地区、各部门“走进直播间”,宣传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知识常识和应急措施;在大连电视台各频道滚动播出安全生产月公益广告;组织开展线上安全生产知识挑战赛等活动。

  (五)持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区市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全市“安全生产大连行”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同步启动“安全生产大连行”活动,至2022年12月底结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协调当地媒体,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大警示教育和问题隐患曝光力度,推动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一)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今年是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巩固提升年”,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力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成效,组织主流媒体,聚焦行动措施,及时报道工作进展。要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等经验做法,推广在落实责任链条、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重点曝光问题隐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主线,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以及打击盗采矿产,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报道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集中曝光一批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区每月至少在本级主流媒体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结合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突出问题。通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行”。对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压实安全责任,防范危化品领域安全风险。重点治理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生产储存环节、交通运输环节、废弃处置环节、化工园区等6方面28项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采取25项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压实各地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住建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各地区开展“四合一”排查整治,全市成立12个督导检查组进驻各地区全天候开展督导检查,按照《大连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今年14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排查整治,持续保持燃气安全高压态势。

  四、工作措施和有关要求

  (一)强化意识,务求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大连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机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拓展渠道,营造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融媒体、网络平台等持续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及新媒体作品,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

  (三)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大连行”活动的统筹力度,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把各项宣传活动与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治理、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相结合,切实以宣传活动促进工作开展,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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