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1日
辽宁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实施方案
辽宁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全省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大力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以下简称“五进”),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0〕3号)的安排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二、重点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在服务社会安全发展、提升社会安全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平战结合的工作机制,重点做好安全发展理念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重点做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方科学理性认识灾害事故,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重点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举措的宣传教育,推进工作理念、制度机制、方法手段创新运用,强化社会安全自觉,深化社会共治理念;重点做好相关法规制度标准的宣传教育,宣传党委政府、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企业和从业人员等各方面的安全权利、义务和责任,提高安全法治意识、法治水平和法治素养;重点做好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营造良好安全舆论氛围,夯实社会安全基础。
三、任务措施和分工
(一)安全宣传进企业
主要任务: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增强企业防控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培育企业安全文化,筑牢安全管理防线,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1.主要措施:
(1)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健全培训制度,创新培训形式;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企业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
(2)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举办“安全大讲堂”,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安全课;组织安全生产法治宣讲会,增强职工法律意识;开展安全生产经验交流活动,组织职工、家属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
(3)鼓励企业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走进企业,近距离接触生产、了解生产,为企业安全管理建言献策;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安全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
(4)广泛开展“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设立隐患线索举报平台,健全激励奖励机制;要依法建立安全“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保护社会、集体和个人的安全权益。
(5)结合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推动企业做好风险辨识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按章作业等工作,提高企业安全水平;邀请新闻媒体走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安全一线面对面”等报道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曝光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6)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和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安全文化创演活动;设置安全宣传栏和岗位安全标识,张贴安全宣传标语、风险警示公告、安全操作提示、应急处置措施和程序等;鼓励地方政府与企业共建共享安全教育体验场馆和安全法治宣传基地,满足企业安全培训需求。
2.任务分工:省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人防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辽宁煤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气象局、沈阳铁路监管局、辽宁海事局、省烟草专卖局、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民航东北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林草局、省煤矿安监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部门自行确定安全宣传“进企业”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本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80%,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企业达到企业总数的100%。各市安委会办公室比照以上省直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数量,牵头组织开展本市“进企业”活动。
(二)安全宣传进农村
主要任务:提升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农村安全宣传有组织体系、有展示窗口、有便民册子、有广播设施等“四有”工作机制,拓展安全宣传手段,全面提升农民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支撑。
1.主要措施:
(1)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安全网格员、灾害信息员、科技志愿者、科普信息员等在农村安全宣传中的主力军作用,调动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支教教师等开展安全宣传的积极性,引导广大乡村开展契合本地实际的安全宣传活动。
(2)推动安全宣传纳入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休闲农业示范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之中;结合村规民约的制修订,鼓励村委会结合实际出台《村民安全行为规范手册》,建立乡村安全重点对象“特殊关爱”和“邻里守望”制度;结合各地实际,利用“村村响、户户通”广播、农村应急广播系统、惠民电影、流动科技馆、“科普中国”“科学辟谣”信息化平台等方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
(3)根据不同地域特点,完善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功能设施、区划标识等,因地制宜开展有针对性的灾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有条件的乡镇要推动建设安全教育科普站(室、所、点),增强安全宣传的普及性、趣味性和互动性;偏远的景区、主要道路和山林、草原、古村寨、文物古建筑等重点部位,依法设立相应安全警示标识。
(4)利用农闲、节庆、集市、庙会等民俗活动和农民工进城、返乡等时机,针对务工青壮年、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和孤寡、智残障等不同对象,开展精准化安全宣传和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普及灾害应对和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等方面的安全知识。
(5)积极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创演活动,鼓励民办文艺团体、农民业余文艺演出队进行安全文艺创作;充分发挥图书馆、活动室等场所的安全教育功能,在乡村公共场地、人群聚集地合理设置安全宣传橱窗,营造安全氛围。
2.任务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部门自行确定安全宣传“进农村”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农村总数的80%。各市安委会办公室比照以上省直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数量,组织开展本市“进农村”活动,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
(三)安全宣传进社区
主要任务:建立社区安全宣传机制,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增强社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社区居民安全素质和应急能力。加大社区公益宣传力度,深入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常识以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结合社区特点开展示范性、浸润式安全宣传,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生活环境。
1.主要措施:
(1)将安全宣传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评定工作;发挥社区内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应急力量、社区安全网格员在安全宣传中的作用,推动建立社区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体系。
(2)加强社区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推动建设一批灾害事故科普宣教和安全体验基地,加大各类科技馆、展览馆、体验馆等公益开放力度,拓宽社区居民接受安全宣传教育的途径;推动社区安全体验场所建设,丰富应急避难场所内容和设施功能,将安全元素充分融入社区公园、广场等。
(3)建立社区专兼职安全宣传员制度,从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选取熟悉社区和居民状况的人员,担任安全宣传员、监督员,鼓励社区党员、退休职工、教师等加入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社区内福利院、养老院等机构,要依法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制度、责任人和应急疏散预案。
(4)结合本地区和社区实际,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世界气象日、安全生产月、全国交通安全日、消防宣传月、全国科普日等节点,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地震等群众性应急演练,提升社区居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5)策划创作寓教于乐、通俗易懂的安全微视频、公益广告、动漫作品等,设计编印安全手册、海报、挂图、横幅等,在户外电子屏、社区微信群、宣传栏等广泛投放;定期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消夏晚会、社区演出等活动,浓厚安全氛围。
2.任务分工:省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公安厅交管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部门自行确定安全宣传“进社区”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社区总数的80%。各市安委会办公室比照以上省直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数量,牵头组织开展本市“进社区”活动,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四)安全宣传进学校
主要任务:推动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班级活动中落实安全教育内容,保障师资、教育资源、时间、场地。发挥育人功能,强化学生和教职工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宣传从早抓起、从小抓起,根植安全理念。推动建立学校与政府、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的共建协作,普及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使学生和教职工做到能应急懂避险、能自救会互救。
1.主要措施:
(1)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丰富学校安全教育资源,推广典型教育活动,推动将安全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保证安全教育时间。
(2)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将安全宣传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中;指导学校建立事故灾害处置预案,健全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部门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安全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安全专题讲座。
(3)用好安全教育平台和各类安全教育资源,在各类科技馆中植入安全教育内容;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专题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在学校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校园网和“两微一端”等平台设立安全专栏。
(4)丰富校园安全教育“第二课堂”,结合实际开展安全宣传专题教育活动;聘请“校外安全辅导员”,开办安全知识小课堂、移动课堂等;利用寒暑假期开学前后,开展以安全知识为主题的开学教育和安全教育进军训、进夏(冬)令营等活动。
(5)加强大中小学与社区、农村、企业、部队、社会机构等的联系,搭共建单位,结安全对子,共享安全教育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设立安全体验教室,积极推动建设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基地,拓展安全教育校外实践领域。
2.任务分工:省教育厅牵头,省公安厅、团省委、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公安厅交管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部门自行确定安全宣传“进学校”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校园总数的80%,力争达到100%。各市安委会办公室比照以上省直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数量,组织开展本市“进学校”活动。
(五)安全宣传进家庭
主要任务:积极推动家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升以家庭为单元的安全能力建设。以生活安全和防灾减灾知识普及为重点,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发挥安全宣传走进家庭、影响社会的积极作用。结合家庭特点开展个性化、亲情式安全教育,汇聚关注安全的家庭合力。
1.主要措施:
(1)将家庭安全宣传教育融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中,面向家庭宣传安全防护知识,提升家庭成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安全秩序。
(2)推广家庭安全方面的伦理道德标准和价值观,扬安全家风,立安全家规家训,深植家庭安全理念;开展“我把安全带回家”“给爸爸妈妈的安全家书”等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的邻里联谊和家校共建活动。
(3)广泛开展家庭“安全明白人”活动,提倡健康的家庭安全行为及生活方式,养成良好安全行为和生活习惯;指导家庭加强安全防范,查找、消除安全隐患,掌握避险逃生技能,熟悉避难逃生路线,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
(4)编印发放家庭应急手册、安全读本、安全倡议书、知识卡片等,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百姓宣讲、广场舞、文艺演出、邻居节等活动,普及家庭安全常识。
(5)提倡家庭基本安全教育、保险等资源投入,推动建立并推广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引导家庭储备简易应急物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面向家庭免费发放应急安全包、灭火器等。
2.任务分工:省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妇联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部门自行确定安全宣传“进家庭”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家庭总数的80%。各市安委会办公室比照以上省直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数量,牵头组织开展本市“进家庭”活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统筹部署阶段。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安委会办公室进一步细化措施,丰富活动内容,明确时间安排,制定完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五进”活动实施方案或细则,并将实施方案或细则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二)重点推进阶段。各地、各部门和单位扎实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并注重发现优秀典型,积极予以宣传或经省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和媒体广泛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三)成果总结阶段。各地、各部门将“五进”活动相关音视频、照片、报刊杂志、网站截图、手机截屏等宣传报道见证材料和活动总结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宣传“五进”的重要意义,将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民普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落实。要建立安全宣传“五进”会商协调制度,围绕阶段性事项,定期策划宣传选题,增强安全宣传“五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压实推进责任。各地、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进责任,对推进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进行督导,确保“五进”工作取得实效。“五进”工作开展情况将列入省安委会对各市政府和省直各相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由省安委会办公室适时对各阶段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
(三)注重典型培育。各地、部门和单位要为“五进”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鼓励在推进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等方面的创新运用和实践推广。注重培植和挖掘“五进”活动的优秀典型,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安全、参与安全、呵护安全、共筑安全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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