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气象局活动方案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8日

辽宁省气象局活动方案

辽宁省气象部门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动气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根据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中国气象局有关要求,结合辽宁气象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工作,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安全意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流程、整治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丰富安全生产宣传内容,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从根本上消安全隐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辽宁省气象局2021年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气象局副局长张彦平同志担任,成员主要由办公室、应急与减灾处、观测与网络处、科技与预报处、计财处、人事处、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办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年度“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总体指挥、协调和指导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重要问题,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组  长:张彦平

  成  员:王雪晶 曲 岩 刘文奇 刘文明 李颖君 李长青 李金义 乔金秋

  总联络员:宁仕涌

  本次活动由省气象局办公室牵头,各级气象部门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具体开展工作。

  四、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1年6月1日开始,为期一个月。“安全生产辽沈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

  (一)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省各级气象部门要充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精神与气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相结合,用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气象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能力。依托学习强国、气政通、微信群、公众号等,面向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公开课”“微课堂”“大家谈”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活动,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增进全省气象部门干部职工安全意识。

  (二)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全省各级气象部门要充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提炼和推广经验做法,查摆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三年行动宣传报道、刊发新闻稿件,提高影响力。宣传推广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精准执法、专家服务等经验做法和制度成果。广泛发动职工和企业开展“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当安全守门员”等活动,聚焦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全面细致地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广泛宣传突出成效,切实将安全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开展“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全省各级气象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气象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知识普及专题行、网上行,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气象保障安全生产和服务国计民生的关注度。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引导职工和企业吸取安全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自觉。要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整改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四)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期间,全省各级气象部门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防灾减灾、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知识。充分发挥气象部门宣传媒体优势,通过开展专题专访报道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放气象科技展馆、科普馆等,聚焦气象防灾减灾、气象保障安全生产等内容,增进社会公众认识和理解。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参见光明网)、“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参见“应急管理部宣教中心”微信公众号)、“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参见“应急管理部宣教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活动,引导广大气象干部职工和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五)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关于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要求部署的同时还要结合气象工作特点,制作气象保障安全生产、气象防灾减灾等各类安全宣传产品。组织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开展多层次、立体式宣传,积极打造气象安全宣传新格局。

  (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干部培训特别是领导干部培训内容,进行专题培训,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业务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并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好抓实。开展业务规范、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和实战培训,提升安全作业能力。加强《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指南(试行)》宣讲,积极引导各级气象部门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气象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的修订、演练和培训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七)全力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省各级气象部门要有机结合中国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庄国泰同志在2021年全国汛期气象服务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汛期气象服务的极端重要性,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既要做好安全生产气象保障服务,又要做好防雷、升放气球、人影作业、制氢用氢以及交通、防火、防盗、防泄密等安全管理,加强隐患排查,坚决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汛期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省各级气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开展,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和形式,在突出主题的前提下还要突出自身特色,强化气象部门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能力和水平,高质量地完成安全生产月和辽沈行工作任务。

  请于2021年6月3日前通过政务邮报送气象部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联络员名单,2021年6月24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统计表,2021年12月2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创新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可随时报送。活动总结和统计表要实事求是、全面丰富,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可直接通过政务邮报送。活动报送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参考。

  联 系 人:刘东旭

  联系电话:83862069,614318

  政务邮地址:刘东旭/办公室/辽宁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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