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消地联合”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

信息来源:危化处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1日

我省“消地联合”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

我省“消地联合”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

 

  近日,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了《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一次专项检查督导暨交叉互检工作方案》,对全省“消地联合”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工作进行部署。

  明确检查范围和工作目标,即日起至6月底,针对所有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生产企业、经营(带储存)企业、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现场检查重点部位是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具体目标上,实现4个 100%:重大危险源100%覆盖,企业对标自查率达到100%,市级层面交叉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问题隐患整改达到100%。明确了4个方面17项重点检查督导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年行动整治任务进展情况、问题隐患整改和举一反三情况等。

  省应急厅要求,重大危险源企业要认真深入开展自查,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按照“立查立改”、“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市级层面要指导企业开展自查,并组织交叉互检,对受检地区重大危险源企业对照检查清单实施全覆盖检查,核查企业自检情况,形成“一企一清单”,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移交属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

  省应急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将实施定期调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对信息报送不及时、工作推进缓慢、工作质量不高的地区,将进行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同时,组成3个省级专项检查督导组,对市级检查督导工作和隐患治理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核查各地工作质量,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省应急厅要求,各地要将专项检查督导作为确保重大危险源风险可控安全运行的具体举措和庆祝建党100周年的重要保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抓好组织实施。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要求,做好联合会商、联合检查督导、信息共享、应急联动、联合培训宣传等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