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活动方案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大连市活动方案

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

生产大连行”活动方案

 

  今年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主题

  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大连行”活动。

  三、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1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6月16日为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丰富“安全生产月”线上线下宣传形式。在大连电视台举办“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在《大连新闻》栏目对安全生产月进行跟进报道;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访谈”,面向全市播放有关安全生产常识知识;开辟“主播走现场”专栏,走进生产厂区现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介绍安全生产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组织各部门“走进直播间”,宣传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知识常识和应急措施;在大连电视台各频道滚动播出我局制作的安全生产月公益广告。安全生产月公益宣传片、公益短视频、微视频,在微信、微博、腾讯视频、学习强国等主流平台进行播放,同时转发社区、村屯、企业。

  (三)大力做好“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各类媒体,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重点曝光问题隐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在市级主流媒体或部门官网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并向市安委办报送,真正形成震慑。通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五)开展 “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上线下活动。6月16日,市安委会将联合区(市县)安委会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各地区、各部门也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创新方式方法,以多种形式开展 “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协调主流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积极参与全国“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全省“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扩大知识竞赛参与度,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六)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利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分类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生产大连行”活动主要内容

  2021年“安全生产大连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行”。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力度,及时调度跟踪突出问题、重大隐患整改进展。要注重树立标杆地区和标杆企业,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通过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隐患问题和典型违法行为等负面案例,揭露“顽疾”,曝光违法单位和个人,强化警醒教育,形成震慑作用。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和典型违法行为,各区市县安委会和有关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要在8月31日和10月31日前分别报送至市安委办。

  (二)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安全整治行”。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健全完善园区监管体制机制,严格化工行业准入,规范化工园区安全发展,深入排查治理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开展“小化工”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市安全不达标、风险隐患突出的危化品企业得到有效治理,化工园区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排查行”。市应急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逐矿逐库进行排查,将督促排查整改48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厉打击10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贯穿大排查全过程,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通过大排查,彻底治理一批事故隐患,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切实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四)工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各地区要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原则,组织具有实践经验的金属冶炼、煤气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专家,按照“专家专业查隐患,企业主体抓整改,部门照单抓督办”的工作模式,对金属冶炼企业开展深度检查指导服务,督促企业从本质安全入手,突出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强化重大风险源头管控和隐患精准治理。

  (五)科技强安“专题行”。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科技常识宣传普及,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宣传推广《辽宁省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指导目录(第一、二批)》,引导行业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推动我市应急管理先进科研成果转化与普及应用,提升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科技保障支撑能力。强化“智慧应急”业务系统应用,推进风险分级控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建设,持续抓好示范试点企业创建工作。

  (六)安全科普场馆“体验行”。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推动建设一批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安全法治宣传基地,加大各类科技馆、展览馆、体验馆等公益开放力度,拓宽职工群众接受安全宣传教育的途径,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走进安全体验基地和安全科普场馆,开展安全生产等知识的学习体验和培训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指导。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大连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专题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

  (二)精心策划,确保活动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连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推动我市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大连两先区建设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创新活动载体,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违法非法行为,推动安全隐患整改。要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请于2021年5月26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见附件2),5月28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四16时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6月23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报告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12月24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连行总结报告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

  联系人及电话:李丹阳、王琳、王荷生 83722852

  传真:83722853

  附件:大连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用语;

  大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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