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广播电视局活动方案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3日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活动方案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

 

各市文旅广电局,省局机关相关处室及直属各单位,辽宁广播电视集团(台):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根据《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20〕7号)精神和省局党组、领导有关指示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全省广电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要求,以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做到“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切实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由省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主办。成立省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局组委会),局长刘向阳任省局组委会主任,副局长栗万红任省局组委会副主任;省局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省局安全传输保障处,副局长栗万红任办公室主任,安全传输保障处处长周锡福任副主任,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领导干部和单位、部门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网络课堂培训。要充分发挥广电系统优势,配合各级安委会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各级行政部门加强指导、各级广播电视台和电台主动作为,积极开设专栏专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促进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全国“两会”重要保障期和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1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要严格落实“四个清单”闭环管理模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排除隐患、解决问题、确保安全。要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要组织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采取网上、分片等方式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深入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要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撰写经验材料、制作专题视频在网上、公众号、微信群上发布,组织人员在线观看。要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单位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动单位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

  (三)观看学习“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国家开设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强化对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和知识的学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心得体会交流活动。各级广播电视台、电台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四)参加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参加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参加“主播走现场”、线上“公众开放日”、安全体验场馆360全景示范展示、安全打榜直播答题活动,抖音平台“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新浪微博“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以及中国应急信息网、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等平台开展的知识竞赛等活动,学习宣传生产生活中容易忽视的安全问题,了解常见的安全误区和行为差错等安全知识。

  (五)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重点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开展安全宣传进单位活动;重点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组织“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四、“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主要内容

  2020年“安全生产辽沈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一)三年行动“专题行”。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积极向中央及各地主要媒体投稿。各级广播电视台、电台要组织记者深入采访报道全面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进展成效,曝光突出问题,反映整改措施,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二)危化督查“专题行”。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工作,重点检查督导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和管理。通过专项检查督导实现“两全面,一建立”,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单位检查督导全面覆盖,检查督导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挂牌督办整治,建立行政管理部门与单位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三)科技强安“专题行”。各部门、各单位要着眼科技强安,大力普及安全科技知识,重点宣传安全科技在事故防范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和显著成效,宣传推广《辽宁省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指导目录(第一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转移,推动安全科技创新成果普及应用。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化业务系统的应用,推进风险分级控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建设。

  (四)公益宣传“专题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安委会要求组织做好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播放和宣传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基本知识、应急避险技能,促进安全生产和应急能力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普及面。

  (五)知识竞赛“网上行”。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加省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创新开展适合本部门、本单位特点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精心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责任,落实活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确保活动有氛围、有特点、有实效。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带头参与活动,分别参加至少1次“安全生产月”具体活动,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浓厚宣传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坚持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相结合,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积极开展网络公众号、微信、QQ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及时上报活动材料。请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坚持全程保留活动材料,保持活动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请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及时接收、上报活动信息,于5月27日前报电子版联络员名单(见附件2)。6月份,请各部门、各单位联络员每周四10时前报送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请各部门、各单位于5月30日前报送本部门、本单位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实施方案;于7月5日前报送本部门、本单位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统计表;12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方案、总结和统计表均需报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正式纸质文件(PDF格式电子版)。

  联系人:王翀 、郝全刚  联系电话:23251887(带传真)

   

  附件: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3.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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