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活动方案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4日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活动方案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沈抚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20〕7号)要求,省局制定了《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8日

 

 

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根据《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20〕7号)有关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突出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活动,推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效遏制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事故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质量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省局成立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省局办公室、执法稽查局、质量监督处、特种设备处、新闻宣传处、事务服务中心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省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市场监管系统各项活动的开展。

  三、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各即市场监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要安排专题理论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单位相关负责同志要面向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生产和使用企业,通过网络课堂、集中宣讲等方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部署要求,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借助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市场安全监管,促进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单位要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结合省安委会工作安排,聚焦市场监管领域重点,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和成效。广泛发动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观看学习“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各单位要组织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职工、热心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公众,参加国家开设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强化责任落实、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内容和知识的学习。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围绕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领域,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等线上活动,讲解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交流心得体会,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参加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参加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联合相关企业(单位),以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等知识为重点,开展线上“公众开放日”等互动活动,采取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等形式,宣传生产生活中容易忽视的安全问题,了解常见的安全误区和行为差错等安全知识,营造全社会大力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五)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各市要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技术机构、行业协会专家、学者或专业安全监察人员,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农村、家庭,广泛宣传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标准规范及相关政策,全面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发挥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以及其他特种设备安全科普教育基地作用,广泛开展安全宣传,让社会公众走近特种设备,了解安全常识。

  四、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辽沈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一)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区域行、专题行。要深入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借助媒体监督作用,曝光一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等反面典型,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12315网络平台作用,监测分析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推动整改化解,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二)开展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要引导辖区企业积极参加省安委办组织的竞赛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依法依规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三)开展质量安全帮扶活动。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班,提升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邀请专家深入企业开展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等活动。

  (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根据重点行业领域潜在的各类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广泛邀请社会公众参与,组织应急演练,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等基本知识,进一步优化各类应急处置预案,促进安全生产和应急能力建设。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认真筹划部署,制定详细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加强检查督导,切实抓好活动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制定“施工表”“路线图”,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组织形式多样启动仪式和宣传活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结合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聚焦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和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重点,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切实增强针对性、有效性。要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与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相结合,坚持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作为活动的最终落脚点,促进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三)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要加大“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统筹力度,强化整体行和协调性,既要发挥优势,又要深挖潜力,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有效落实。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努力汇聚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合力,促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传播报道格局,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各单位于6月份每周四17时前报送本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7月6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2);12月2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辽沈行”总结和统计表。方案、总结和统计表均需报正式纸质文件和电子版。

  联系人:沙明伟;联系电话:024-23269988。

 

  附件: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辽宁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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