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活动方案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3日

丹东市活动方案

丹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丹东行”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根据《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20〕7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指示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丹东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做到“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丹东行”活动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办。成立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丹东行”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志勇任组委会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许黎明任组委会副主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董继波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丹东行”活动及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网络课堂培训。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推进安全生产宣传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促进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通过在各级主流媒体、重点网站等新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制作专题视频在电视栏目播放,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人员在线观看。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广泛发动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观看学习“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政府部门领导和安全监管干部、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职工、热心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公众,参加国家开设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强化对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和知识的学习。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地方各级电视台、政府网站、网络直播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的作用,采取网络直播矩阵形式,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四)参加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参加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重点参加或开展“主播走现场”、线上“公众开放日”、安全体验场馆360全景示范展示、安全打榜直播答题活动,抖音平台“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新浪微博“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以及中国应急信息网、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等平台开展的知识竞赛等活动,学习宣传生产生活中容易忽视的安全问题,了解常见的安全误区和行为差错等安全知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应用程序等,创新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H5安全互动游戏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五)举办安全发展论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聚焦重点行业,强化问题导向,组织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上线下论坛、讲坛、研讨会等交流活动,汇智聚力助推安全发展。重点交流研讨“四项机制”和“网格化”建设、企业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经验做法,探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思路举措。

  (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检验预案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为优化预案提供支撑。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和能力。每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促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安全月期间,要在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涉尘涉爆、涉氨致冷、人员密集场所、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海洋渔业及船舶修造等重点行业领域分别组织一次市级大型应急救援演练。

  (七)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重点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事活动、返城复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安全提示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重点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组织“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重点围绕开学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八)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结合行业领域工作实际,继续组织开展“安康杯”、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四、全市“安全生产丹东行”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丹东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一)三年行动“专题行”。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国家、省和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省、市编制方案已经形成,待省方案下发后,市方案随后下发)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积极向中央及各地主要媒体投稿,组织记者深入采访报道全面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进展成效,曝光突出问题,反映整改措施,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宣传推广落实责任链条、弥补短板弱项、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和加强重点工程安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宣传用好“12350”举报电话、“8890”非紧急救助类综合平台和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民心网“网络回应人”、微信短信等互动渠道和举报平台,发挥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参与,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二)危化督查“专题行”。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重点检查督导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通过专项检查督导实现“两全面,一建立”,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督导全面覆盖,检查督导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挂牌督办整治,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建立上下贯通、消地协同的危险化学品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三)科技强安“专题行”。 各县(市)区、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着眼科技强安,大力普及安全科技知识,重点宣传安全科技在事故防范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和显著成效,宣传推广《辽宁省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指导目录(第一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转移,推动安全科技创新成果普及应用。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化业务系统的应用,推进风险分级控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建设,持续抓好示范试点企业创建工作,各县(市)区、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公益宣传“专题行”。 各县(市)区、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本地电视台、本部门和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推送播放省安委会组织拍摄的公益广告,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要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基本知识、应急避险技能,促进安全生产和应急能力建设,扩大宣传普及面。

  (五)知识竞赛“网上行”。 各县(市)区、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辽宁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倡导全社会公众积极参加竞赛,市安委办根据活动规则和竞赛结果,通报表扬优秀组织单位和个人。并对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同时鼓励各县(市)区、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自行组织各种类型的线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丹东行”活动,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要认真筹划部署,制定详细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做好检查督导,抓好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活动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危险化学品安全是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丹东行”活动宣传的重点,要聚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安全管理全过程,同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将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使“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

  (三)协调联动,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丹东行”活动的统筹力度,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既要发挥优势,又要深挖潜力,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有效落实。要努力汇聚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促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进一步强化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舆论氛围。

  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5月28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四10时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7月8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2);12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丹东行”总结和统计表。方案、总结和统计表均需报正式纸质文件和电子版。请将各县(市)区、各单位联络员名单(见附件1)于5月24日前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秦志刚。

  联系电话:2663506(带传真)。

  通信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中心北路2号(邮编:11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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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2:丹东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丹东行”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附件3:丹东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丹东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丹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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