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活动方案

信息来源: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2日

大连市活动方案

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

辽沈行”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安委会将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我市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要以各地区安委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网络课堂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二)丰富“安全生产月”线上线下宣传形式

  开展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启动部署会。组织各部门“走进直播间”,宣传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知识常识和应急措施;开展电视“安全生产专题访谈”,面向全市播放有关安全生产常识知识;录制《安全生产小课堂》、公益短视频、微视频,在抖音、微信、微博、腾讯视频等主流平台进行播放,同时转发社区、村屯、企业。安全生产月期间,在大连电视台各频道的黄金频道滚动播出我局制作的安全生产月公益广告。协调大连电视台以“主播走现场”形式,走进生产厂区现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介绍安全生产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

  (三)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通过在各级主流媒体、重点网站等新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学习。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广泛发动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开设“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国家开设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电视台、政府网站和网络直播平台作用,采取网络直播矩阵形式,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五)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新闻媒体、单位网站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在公交车、地铁、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微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云竞赛活动,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

  (六)开展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在大连电视台举办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线上“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暨“五进”宣传发布仪式。全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参加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重点参加或开展线上“公众开放日”、安全体验场馆360全景示范展示、安全打榜直播答题活动、抖音平台“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新浪微博“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以及中国应急信息网、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等平台开展的知识竞赛等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线上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H5安全互动等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七)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重点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事活动、返城复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安全提示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重点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组织“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重点围绕开学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八)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主要内容

  2020年“安全生产辽沈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一)三年行动“专题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积极向中央、省及本地主要媒体投稿,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组织记者深入采访报道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进展成效,曝光突出问题,反映整改措施,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宣传推广落实责任链条、弥补短板弱项、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和加强重点工程安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二)危化督查“专题行”。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联合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重点检查督导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储存仓库。通过专项检查督导实现“两全面,一建立”,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督导全面覆盖,检查督导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挂牌督办整治,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建立上下贯通、消地协同的危险化学品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三)科技强安“专题行”。各地区、各部门要着眼科技强安,大力普及安全科技知识,重点宣传安全科技在事故防范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和显著成效,宣传推广《辽宁省应急管理先进技术与装备指导目录(第一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转移,推动安全科技创新成果普及应用。

  (四)公益宣传“专题行”和知识竞赛“网上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本地电视台、本部门和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推送播放省安委会、市安委会推送的公益广告,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普及面。要积极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网上行活动,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参加辽宁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

  (五)继续开展职工群众身边无隐患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根据举报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深入采访报道,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指导。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专题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让“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成为领导有力、相关部门有机协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精心策划,确保活动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辽沈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 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让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加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创新活动载体,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违法非法行为,推动安全隐患整改。要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

  请各区市县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确定此项活动联络员。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及时将宣传工作的进展情况,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在活动方式、活动内容方面的创新点,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市应急管理局,反馈次数不少于1次。各地区、各部门于6月5日之前将活动方案、联络员名单(附件2)报市应急管理局宣传教育处。7月3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统计表(见附件3)和“安全生产辽沈行”阶段性总结、有关视频和图片资料。12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辽沈行”总结、有关视频和图片资料。方案、总结均需报正式纸质文件和电子版。

  联系人:李丹阳, 联系电话:83722852 83722853(传真)

  邮箱:yjjxcc@163.com

 

  附件: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大连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3.大连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大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