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朝阳行”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朝阳市应急管理局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1日
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朝阳行”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朝阳行”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家、省、市工作要求,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朝阳行”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全方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舆论氛围,服务我市“161”重点工程建设,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同时开展,要组织开展好启动仪式,做到形式多样,参与范围广泛,效果良好。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各县(市)区安委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面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等重点企业、化工园区负责人和管理团队亲自主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邀请专家深入危化企业围绕主题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企事业单位、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二)举办安全发展论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聚焦重点行业,强化问题导向,组织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论坛、讲坛、研讨会等交流活动,汇智聚力助推安全发展。
(三)开展宣传咨询日线上线下活动。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在朝阳市政府前设立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中心会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部分行业领域同时参加。各县(市)区安委会、其他行业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当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前及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和虚拟现实体验等,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以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常识及安全防护为重点,当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要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员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举办主题文艺晚会、网上直播宣传咨询日活动,以多样化、分众式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规模效应。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应根据人流规律,选择人员相对集中的时段组织实施,务求提高宣传实效、扩大宣传范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探索开展安全闯关游戏、H5互动产品、Vlog视频,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要有计划的将省组委会制作的安全生产主题公益广告在全市循环播放宣传。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征集遴选一批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等作品,参与中国应急信息网网上安全警示教育展播活动,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举办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答题活动,积极响应“抖除隐患”抖音话题活动。在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以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为重点,在电视或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强化标准规范制度入脑入心,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鼓励各类安全应急体验场馆和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广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检验预案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为优化预案提供支撑。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和能力。每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促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
(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生产厂区和化工园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宣传化学品安全警示象形图和警示词,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增进企业与社会公众的相互了解,大力推进安全承诺公告和员工胸卡制度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共识。
(七)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宣传教育。紧盯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预防知识的宣传。市应急管理局邀请省专家或者监管业务骨干开展法律法规或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知识讲座,强化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基层员工科学操作细节的宣传教育。
(八)开展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朝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朝安委办发〔2018〕30号)安排,优化完善“七进”方案或工作细则,举行多种形式的现场启动仪式,及时梳理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七进”宣传活动的报道,发现和培植先进典型,同时在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两方面综合发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九)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的预警预报信息;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网络展播等方式开展网上警示教育活动。各县(市)区、各行业部门要围绕典型事故案例,分行业拍摄警示教育片,摄制事故警示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文化产品,在学校、影院等公共场所播放,与主流媒体共同策划安全生产警示录等栏目,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国受警示”。
(十)参与网络竞赛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单位要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网络知识竞猜活动,力争在参与对象的数量和范围上取得新的进展,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普及率。
三、“安全生产朝阳行”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朝阳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至12月31日结束。各县(市)区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紧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化工行业企业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大力宣传立行立改、收效明显的经验做法,点名道姓曝光敷衍应付、拖延误事的负面案例,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开展曝光正面与反面典型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区域行、专题行,挖掘并总结先进典型,积极为“壮丽70周年•阔步新时代”大型主题宣传活动推送新闻采访线索。要深入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曝光一批存在事故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
(三)开展网上生产万里行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宣传用好“12350”举报电话、“8890”非紧急救助类综合平台、民心网“网络回应人”、微信短信等互动渠道和举报平台,发挥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参与,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四)开展帮扶基层主题宣传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讲座,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结合安全执法和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指导企业应用《辽宁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一张图一张表”信息系统》,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开展隐患随手查、及时改、实时报的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推荐使用二维码技术开展隐患自查自报。着眼基层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宣传解决基层监管实际问题和提升基层监管执法工作水平的好经验,强化地区间的工作交流,促进我市各行业监管执法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引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作为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朝阳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建立完善统筹安排、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同向发力,形成合力。要专题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抓好本次活动。
(二)全面开展活动,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专题研究考核评分表,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保障,有效督导,要保持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要切实把本次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家庭、公共场合,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生根。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区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协调各级主流报刊、电视台、电台和政府网站,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不断丰富新闻报道的形式和内容,推动形成选题多形态制作、多形式展现、多媒体传播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注重培植、挖掘和总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面的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做好宣传展示推广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向高质量发展。
五、强化信息报送,加强经验交流
请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5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朝阳行”活动联络员表(附件1)。6月份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四10时前报送本县(市)区、本行业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朝阳行”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请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5月29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朝阳行”活动方案,7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和“安全生产朝阳行”阶段性总结及考核评分表,12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朝阳行”总结及考核评分表。
联系人:刘学东 高源 刘云鹏 联系电话:2631413
通信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玉龙大街255号朝阳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科(邮编:122000)。
朝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5月23日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