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钢都行”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0日

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钢都行”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钢都行”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驻鞍中省直单位: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市安委会将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钢都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钢都行”活动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办,成立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钢都行”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军任市组委会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殿忠任市组委会副主任,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王旗任市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承办市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钢都行”活动。

  三、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9年6月1日至30日在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各行业同时开展。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6月1日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钢都行”活动。

  (二)播出公益广告。6月1日至8月31日在鞍山广播电视台播出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开展“百日公益宣传”。

  (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月活动。6月1日至30日在鞍山广播电视台集中播放专题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

  (四)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由市安委会主办,由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承办,依托铁东区设立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中心会场,各县(市)区、开发区在当地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立分会场,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海城市、台安县、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地区要组织化工园区和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生产厂区和化工园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驻鞍中省直单位在本单位门前或宽敞地段设立咨询台开展灵活多样的现场咨询活动,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活动现场安全的控管,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成立督导组,深入到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驻鞍中省直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开展情况。

  (五)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讲堂”,面向全市各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园区负责人和管理团队,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企事业单位、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织开展“校园、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安全宣教活动。

  (六)开展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活动。以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征集遴选和上报一批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等作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举办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答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各通信公司定期发送安全提示短信,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

  (七)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高炉燃气泄露事故演练。海城市、台安县、经济开发区分别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全市“安全生产钢都行”活动主要内容

  2019年“安全生产钢都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一)开展问题整改“大曝光”。紧盯省安委会来鞍开展全国“两会”期间综合督查、危化品专项督查,市安委会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检查、“百日攻坚战”、事故单位“回头看”等活动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地区和企业,推动政府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安全执法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和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作业等曝光活动。

  (二)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地区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区域行、专题行,加大精准宣传力度,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要深入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钢都行”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12350投诉举报电话和8890民生服务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区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五、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钢都行”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专题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检查。

  (二)加强统筹推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特别聚焦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管理全过程,同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强化宣传教育,全力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公开曝光,推动有关地区、部门和企业切实履行责任。要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于5月27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见附件1),5月30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五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7月5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2),12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钢都行”总结。

  联 系 人:董彦驰

  联系电话:5892201 5892202(传真)

   

 

                              鞍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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