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9日
人防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
人防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2018]8号、辽安委[2018]5号通知精神,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思想,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制定2018年我省人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辽宁省人防系统将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普及安全常识,努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有效查处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促进全省人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组 长:副主任 孙正林
副组长:各市办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
行政审批处、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
组 员:各市负有安全生产职责处室的工作人员和省办行政审批处、工程建设管理处的相关人员
联络员:行政审批处 涂广路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处。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活动时间
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各级人防部门同时开展。
(二)活动主题
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安排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级人防部门,必须有一名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带队,组成宣讲团深入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2.开展“6.16”“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省办分赴各地参加宣传咨询日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通过发放宣传品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各级人防办在本地区利用宣传展板、横幅、LED屏等媒介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推动全社会关注人防系统安全生产。
3.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单位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大中型平战结合工程安全生产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全面掌握在人员集中的地下商场、停车场等人防工程的火灾隐患方面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全省人防工程安全环境方面是否有明显改善。要全面掌握人防工程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备,是否时刻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布局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要全面掌握施工管理人员对各自职责是否清楚,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是否增强,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语悬挂是否明显、防护措施是否到位。隐患排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安全生产检查“四个清单”,并做好归档和上报工作。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各级人防部门,按照省办下发的辽人防秘[2018]23号通知要求,依据“全省人防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在本地区分别组织开展“进企业、进机关”活动。
5.开展新闻宣传活动。各级人防部门,要积极利用人防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报和各类电子媒体,通过安全生产主题宣讲、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安全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6.开展专家宣讲活动。各级人防部门,采取聘请专家授课、撰写理论文章、发布通讯综述等活动,深入阐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使党的创新理论成为宣传的最强音,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引导公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
6.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各级人防部门要强化重点领域的预警预报信息,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等活动。利用电子屏幕播放安全常识和事故警示教育片,扩大安全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7.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级人防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检验预案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为优化预案提供支撑。同时,要组织辖区内负有人防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依据方案进行应急演练。
8.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各级人防部门,要积极参与本地区政府开展的知识竞赛活动,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9.组织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级人防部门要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织的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歌曲大赛和摄影作品展、网上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
四、“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主要内容
2018年“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自6月1日开始在全省各地展开,12月31日结束。重点开展以下主题宣传活动。
(一)开展“一带一路”主题宣传行。在大力宣传“一带一路”的基础上,要组织人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调研,总结做法和经验,为推进我省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开展安全责任主题宣传行。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特别针对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建筑施工、投入使用的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企业。
(三)开展依法治安主题宣传行。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全国消防日等活动,各级人防部门要落实《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四)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企业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5月底前,各级人防部门要召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动员会,统筹部署活动内容,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突出“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好本地区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级人防部门要根据省办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好具有人防系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并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企业和人民群众了解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和使用的目的及意义。
(三)务求活动实效。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人防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施工企业、公共场合,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务求各项活动落地生根。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6月份活动期间,请各市人防办于每周五17时前传真报送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7月5日前传真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和“安全生产辽沈行”阶段性总结(考核评分表),12月31日前传真报送“安全生产辽沈行”总结(考核评分表)。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省办组委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情况通报内容。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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