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邮政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0日

辽宁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邮政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

辽宁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邮政行业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

 

各市邮政管理局: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思想,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18〕5号)精神和国家邮政局、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指示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全省邮政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邮政局、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聚焦责任落实、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和采访报道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以下简称“七进”),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为促进全省邮政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推动辽宁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

  省局成立邮政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双和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局市场监管处。办公室主任由省局市场监管处处长孟德祥同志担任,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省邮政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

  三、全省邮政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省邮政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1日至30日开展。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各市局负责同志要带头宣讲、带头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要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发放学习读本,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讲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七进”。

  (二)开展全省“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市局要在当地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和虚拟现实体验等,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以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当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应根据人流规律,选择人员相对集中的时段组织实施,务求提高宣传实效、扩大宣传范围。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活动现场安全的管控,确保安全有序。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按照《辽宁省邮政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明确的内容、任务分工和方法步骤,分别组织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做好5项工作,一是制定方案或工作细则,二是组织开展有代表意义的现场启动仪式,三是在主流媒体刊发“七进”宣传报道,四是树立先进典型,五是按时报送活动总结,把“七进”活动抓深、抓好、抓出成效。

  (四)开展新闻宣传活动。各市局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报和各类电子媒介,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在线访谈、现场连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安全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邮政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五)开展正面教育和典型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深入挖掘、宣传推广一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改革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强化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工作。要加强安全文化公园、基地、场馆等安全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应急培训和体验式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

  (六)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市局要按照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检验预案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为优化预案提供支撑。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等活动,寓教于练,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组织播放《生命至上 科学救援》《施精准之策 固预防之本——构建双重预防管控机制解读》《生死之间》《隐患直击》等公益广告和事故警示教育宣传片,张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附件1),组织参与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歌曲大赛和摄影作品展、网上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活动。

  四、全省邮政行业“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主要内容

  2018年“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于6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各地开展。各市局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以下主题宣传活动。

  (一)开展安全责任主题宣传行。结合学习宣传和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组织媒体记者报道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情况,深化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等改革创新举措,以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等工作实施情况,采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

  (二)开展科技强安主题宣传行。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智慧用电实施情况;宣传“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工程;宣传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信息装备在邮政行业的应用情况;采访调研本地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位,将邮政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二)强化宣传报道,注重典型引领。要积极协调当地主流报刊、电视台、电台和政府网站,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不断丰富新闻报道的形式和内容,推动形成选题多形态制作、多形式展现、多媒体传播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注重培植、挖掘和总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面的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并做好宣传展示推广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向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梳理成果。请各市局6月份活动期间,每周四下班前报送本地区本周内“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7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和“安全生产辽沈行”阶段性总结(考核评分表),12月1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辽沈行”总结(考核评分表)。方案、总结和考核评分表均需报正式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有关视频、照片等见证材料要对照考核评分表逐项建立文件夹,并以简要文字说明命名电子文件,视频要求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联系人:陈肇兴。

  联系电话:024-31326002。

 

 

                                  辽宁省邮政管理局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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