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畜牧局关于开展2018年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8日
省畜牧局关于开展2018年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
省畜牧局关于开展2018年畜牧兽医行业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
活动的通知
辽牧发〔2018〕102号
各市畜牧兽医局(农委)、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省畜牧兽医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18〕5号)要求,省局决定开展2018年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的具体安排,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平安是基本民生”的工作理念,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以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批示指示为重点,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省局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内各处(室)、局直各站(所、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三、全省“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
1.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市、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安全生产“七进”活动,深入行业领域或重点企业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等安全生产知识,正向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七进”。
2.开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集中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各市、各单位要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为群众提供安全生产咨询服务。现场活动应选择人员相对集中的时段组织实施,务求提高宣传实效、扩大宣传范围,在主流媒体、网站及微博微信平台进行报道。
3.开展新闻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题专栏、在线访谈、现场连线等形式,在电视、广播、微博、微信、报刊中进行宣传,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进一步提振信心、凝心聚力,全力汇聚推进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
4.开展专家宣讲活动。组织畜牧兽医行业专家,适时在媒体以撰写文章、举办专家访谈等形式宣传行业安全知识,在主要干道、社区、街道集中以围绕动物卫生、畜产品安全、草原防火等工作为重点进行宣讲答疑,引导畜牧兽医从业人员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转化为自觉的意识和行动。
5.开展典型经验观摩和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到本行业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现场观摩,借鉴其安全文化、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取长补短,共同提高。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6.开展安全生产“随手拍”活动。认真发动职工以及关心安全生产的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活动,精心创作并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图片、微视频等作品,进一步在全省畜牧兽医行业营造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全省“安全生产辽沈行”主要活动
“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于2018年6月1日至11月30日展开。各市、各单位负责人和业务工作人员要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专题行活动。
1.开展“一带一路”主体宣传调研行。我局安全生产主要职责是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和草原防火。局直各单位要聚焦这三项主要职责,从监管队伍建设、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等方面,深入基层认真宣传调研,助力全省畜牧兽医行业安全发展。
2.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相关单位要利用农贸大集,联合市、县机构开展技术下乡活动,强化科技强安。与养殖户进行面对面交流,现场向广大养殖户宣传、讲解相关动物防疫、检疫、畜产品安全等知识,现场答疑;发放宣传手册、挂图、明白纸等宣传材料,达到宣传、培训、推广效果。
3.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进行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演练内容包括灭火器的使用,消防栓的使用,烫伤应急处置,办公室火灾应急处置等。针对实验室安全,有实验室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使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制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领导挂帅,做到组织部署、检查督导、总结汇报全过程落实,确保系列宣传活动最有氛围、最有特点、最有实效。
(二)及时信息报送。各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每个单位推荐1名安全生产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请各单位于6月1日前传真报送“安全生产活动联络员推荐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各单位联络员于每周三17时前将本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省局办公室,遇有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请各单位于6月2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活动期间的视频资料和图片资料(含电子版)报送省局办公室。
联系人:李楠
电话:23447258 23447276(传真)
附件:全省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省畜牧局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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