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5日

辽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工作方案

辽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

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的通知(辽安委办〔2018〕33号)精神,按照省领导的指示要求,在全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结合辽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法治体系、保障体系建设,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基层基础等内容,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以下简称“七进”活动)为主要抓手,大力培育各行各业安全文化,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挖掘和培植“七进”活动先进典型,推动普及化、大众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础建设,促进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和责任落实,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良好的舆论基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

  1. 活动内容:以“担当主体责任、强安全增效益”为主题,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入手,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一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以全员安全生产培训为主载体,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培训和班组培训等方式,大力加强企业负责人、企业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发挥互联网培训教育平台作用,定期开展岗位安全知识普及与培训,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推动煤矿、非煤矿山、建筑、冶金、交通、制造等行业领域建设安全体验馆,强化体验式培训。二要有制度。各类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有专门责任人和专项工作经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研究部署;三要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根据企业实际需求,采取“量体裁衣”的活动方式,送安全进企业。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创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在中小企业开展送安全知识、安全法律上门活动。四要有文化。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同时要切实承担起安全文化辐射全社会的责任。五要有警示。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全生产系列挂图。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安全生产法律权责义务等宣传片,定期组织安全反思活动。六要有标识。在企业的食堂、车间、道路、办公区等显著位置设置显示屏、标语、宣传栏,设置岗位安全描述、风险公告、警示提示、安全操作规程等标识,宣传安全法规知识和警示教育标语。

  2.任务分工: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业局、市卫计委、市国资委、市文广新体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旅游委、市人防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部门自行确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本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80%,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企业达到企业总数的100%。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比照以上市直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数量,牵头组织开展本地区“进企业”活动。

  (二)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学校。

  1.活动内容:以“学安全会避险,守护学子成长”为主题,要通过加强校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面向广大学生普及安全知识技能,强化安全意识素质,做到从早抓起、从小抓起。利用课堂教学、专题教育、社会实践等活动,在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将安全教育覆盖到每所学校、每位学生,不断提高学生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一要有授课。将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各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幼儿园及中小学要保证安全教育时间,每次家长会固定安排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内容;鼓励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开设安全选修课或安全知识讲座。二要有氛围。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网站和“两微一端”等设立安全专栏,定期更新;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循环播放安全知识和安全提示;在走廊、教室、食堂、学生公寓、实习实训场地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安全提示标语。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教育为内容的征文、演讲等活动,特别要做好寒暑假前学生安全提醒的宣传。三要有资料。向学生发放交通、校车、运动等校园安全知识资料,在图书馆、活动室和校园网设立安全角,提供安全知识读物借阅和电子资料下载服务。四要有人员。鼓励和支持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党员干部、有专业所长的人员积极投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设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结合的安全宣传教育队伍。五要有训练。注重学生参与互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地震、火灾和防踩踏疏散等安全应急演练;积极创建“平安校园”,以学生为主体,开展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六要有考核。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针对院校领导和教师职工的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置能力考核和针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测试。

  2.任务分工:市教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团市委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部门自行确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校园”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校园总数的80%,力争达到100%。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比照以上市直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数量,组织开展本地区“进校园”活动。

  (三)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

  1.活动内容:以“安全宣教行、机关当先锋”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以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要内容,加强机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有关要求,增强机关领导干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机关党员干部自身安全生产理论业务水平。一要有培训。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机关宣传教育和日常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对本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和讲座。二要有氛围。在机关宣传栏、橱窗、食堂等场所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挂图和宣传画,在电子屏循环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提示。三要有专栏。在机关主管主办的相关行业报刊、政府网站和“两微一端”中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行业领域工作举措等。四要有示范。机关单位要带头营造良好的机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文化氛围,特别是窗口和服务性单位应充分发挥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文化氛围的营造。五是有保障。机关单位要明确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部门,明确责任人员,保障工作经费。

  2.任务分工: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业局、市卫计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文广新体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旅游委、市人防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市安委会成员单位100%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比照以上市直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数量,牵头组织开展本地区“进机关”活动。

  (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

  1.活动内容:以“邻里缘守望情、共建安全家园”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要通过加强社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广大社区居民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有效提升社区这一社会最小细胞的安全运行水平。一要有氛围。在社区、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橱窗,在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广播等经常性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安全常识和安全提示。二要有人员。以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员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骨干,积极从社区居委会、老年协会等选取熟悉社区和居民状况的人员担任专兼职安全宣传员,持续巩固安全生产志愿者队伍的宣传职能,及时开展安全宣传活动。三要有资料。编印发放《社区安全知识手册》,内容涵盖居家出行、用电用气、装修装饰、体育运动、卫生急救、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资料。四要有活动。鼓励社区民间文艺爱好者开展安全文艺创作,定期组织送安全文艺节目进社区等活动。五要有演练。结合本地区和社区实际,定期开展火灾、地震等安全应急演练。推动建设社区安全宣教体验馆,开展社区性、综合性、体验性培训和警示教育。

  2.任务分工: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部门自行确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社区总数的80%。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比照以上市直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数量,牵头组织开展本地区“进社区”活动,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五)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

  1.活动内容:以“乡村振兴、安全护航”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活动。要通过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一要有氛围。在集市、村社公共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橱窗,张贴安全宣传画和标语。二要有载体。利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村文化活动站、学习室、广播等,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三要有人员。以乡村安全生产网格员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骨干,鼓励支持本地党员和热心村民担任安全宣传员;发挥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支教教师等队伍的作用,调动其在工作之余兼任安全宣传员。四要有活动。依托志愿者队伍等社会组织定期到农村开展安全宣教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定期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定期开展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涉水安全知识宣讲和防灭火应急演练;特别要利用农闲和农民工返乡等有利时机,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五要有侧重。摸清底数,重点加强对即将赴城市务工青壮年的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基本安全技能;加强对留守老人、儿童的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等方面安全知识,在村民经常性停留或活动的存在安全风险的区域设置警示标语。

  2.任务分工:市农委牵头,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文广新体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部门自行确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农村总数的80%。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比照以上市直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数量,组织开展本地区“进农村”活动,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

  (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

  1.活动内容:以“筑梦新时代、安全惠万家”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活动。要通过加强家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形成有效的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和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秩序。一要有资料。编印发放《家庭安全知识手册》。二要有活动。与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相结合,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我给爸爸妈妈讲安全”“我把安全带回家”等活动;定期开展家庭燃气、用电和防火等安全知识宣讲。三要有载体。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通过当地电视台制作播出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专题节目或安全公益广告,推动安全生产走进每户家庭,筑牢家庭安全生产防线。四要有技能。通过多种渠道面向家庭普及高楼火灾、交通意外、地震等应急安全逃生技能。

  2.任务分工: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妇联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部门自行确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家庭总数的80%。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比照以上市直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数量,组织开展本地区“进家庭”活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

  (七)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

  1.活动内容:以“安全靠大家、幸福你我他”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活动。要通过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预防和减少公共安全事故及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一要有氛围。在商场、景区、商业街、火车站、机场、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速公路路口、收费站、服务区,过街天桥、道路隔离带、护栏等重要地段,悬挂安全宣传横幅、标语,在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二要有场所。建设安全示范街道、安全文化广场、安全主题公园、安全文化长廊、安全科普体验馆等,开发寓教于乐的安全体验项目。三要有演练。组织商场、影院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防地震、火灾、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四要有公益广告。商场、市场、影院等场所及公交、出租车电子屏要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普及消防、交通、高危作业等安全知识,促进提高居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2.任务分工: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文广新体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部门自行确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公共场所总数的80%。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比照以上市直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数量,组织开展本地区“进公共场所”活动。

  三、方法步骤

  “七进”活动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主要形式和重要内容,将持续抓好,深入开展。2018年为全市“七进”活动的启动年,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5月10日前)统筹谋划:市直各相关部门按照总的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分工、量化标准、明确时限,丰富活动内涵和深度,制定完成本行业领域“七进”活动实施方案或工作细则,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本市“七进”活动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6月30日前)活动启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全市“七进”活动启动大会,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参加。

  第三阶段(10月31日前)梳理典型: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形成先进典型经验材料,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择优,协调宣传部门和有关媒体,大力宣传典型,鼓励先进,营造氛围。

  第四阶段(12月31日前)成果总结: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将“七进”活动相关音视频、照片、报刊杂志、网站截图、手机截屏等宣传报道见证材料和活动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分工

  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要分别指导和督促本系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本部门安全宣传工作重点;其他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整体合力。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控舆论导向,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统筹协调各级党报、党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开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固定栏目。遇有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统筹开展新闻报道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对媒体报道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和引导。

  (二)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和文明机关考核工作的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市文明办:负责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文明单位系列活动内容。

  (四)市安监局(安委办):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对各地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考核。做好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五)市教育局:负责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幼学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学生安全和校园安全宣传重点。按规定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应急演练。

  (六)市文广新体局:负责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把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文化下乡、送电影下乡和群众文化等活动内容。

  (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组织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做好维护企业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方面宣传工作。研究制定维护企业职工安全健康权益宣传重点。

  (八)市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能,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九)市级主要新闻单位: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

  (十)市属重点企业:负责本企业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统筹推进“七进”活动工作。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有专人负责,确保“七进”活动有序开展,有效落实。“七进”活动可结合每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统筹安排。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要科学制定“七进”活动实施方案或工作细则,5月10日前报备市安煤局政策法规科。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责任,根据任务分工,各负其责抓好“七进”活动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和各自实际,开展好5项重点工作,即:制定方案或工作细则,组织开展现场启动仪式,搞好“七进”宣传报道,树立“七进”先进典型,做好活动总结。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要积极做好本行政区内“七进”活动的统筹协调,在完成本方案明确的内容基础上,可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充分调动街道、社区、村组的作用,抓好“七进”活动在基层的落实。

  (三)加强督查考核。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试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市安委办要定期组织开展督查与考核。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做到电视上有画面、报纸上有文章、广播里有声音、手机网络有信息、户外标语有气氛,先进典型经验有说服力,引领作用发挥的好。要加强对“七进”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批评,督促其改进工作,确保“七进”活动真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防止活动形式化、走过场。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七进”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明确相关科室和责任人,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按时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全年工作总结。

  (四)加强总结分析,培植典型,示范引领。市安委会要定期召开交流座谈会,分析总结阶段性工作,部署有关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分析研究,建立工作信息定期报送机制,梳理汇总后统一向市安委办报告“七进”工作推进情况。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七进”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现实要求,把“七进”活动作为面向全社会普及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重要载体和重要举措,给予必要的经费、装备和人员保障,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培植和挖掘“七进”活动的先进典型,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文广新体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要结合任务分工在全市每个县(市)区树立至少1个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形成人人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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