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畜牧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5日

省畜牧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通知

省畜牧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

活动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辽宁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为突破口,进一步提高全省畜牧兽医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推动普及化、大众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础建设,促进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和责任落实,为推动全省畜牧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

  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加强畜禽屠宰、兽药饲料生产、畜禽养殖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是督促畜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保确有专门责任人和专项工作经费。二是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日常开展安排部署,结合“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全生产系列挂图。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开展好重大动物疫病安全应急演练等活动。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

  以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要内容,加强机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有关要求,增强机关领导干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自身安全生产理论业务水平。一是加强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普及与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对单位职工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和讲座。二是落实责任,做好示范。各处室和局直单位要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人员,窗口和服务性处室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良好的示范作用,带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文化氛围。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

  要通过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养殖户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一是深入农村集市,以围绕动物卫生、畜产品安全、草原防火等工作为重点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册、彩色图谱、明白纸等宣传材料。二是走场入户现场指导。对兽药、饲料、养殖、收购贩运等单位和个人开展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咨询工作,就有关“瘦肉精”等违禁品违法使用行为及畜产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兽药饲料安全使用等问题进行现场咨询、指导,让安全生产意识植根人心。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5月4日前)统筹谋划:各单位按照总的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分工、量化标准、明确时限,丰富活动内涵和深度,制定完成本行业领域“七进”活动实施方案或工作细则。

  第二阶段(6月30日前)活动启动:正式开启“七进”活动,活动开展情况随时报省局办公室。

  第三阶段(12月31日前)成果总结:局直各单位对“七进”活动进行总结提升,并于12月14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资料(视频、照片、报刊杂志、网站截图、宣传海报等)报省局办公室。

  联 系 人:李楠 赵广鹤

  联系电话:23447258

   

 

                                    省畜牧局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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