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5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通知

鞍安委办〔2018〕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驻鞍中省直单位:

  2017年12月11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七进”)。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安全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安委办进一步强化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要求,现将《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辽安委办〔2017〕10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各自行业特性及实际情况,结合以下要求全面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活动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七进”活动,促进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职工安全技能、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内容和任务

  (一)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食堂、车间、道路、办公区等显著位置设置显示屏、标语、宣传栏,宣传安全法规知识和警示教育标语,播放警示教育、安全生产法律权责义务等宣传片。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至少组织职工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要广泛在中小企业开展送安全知识、安全法律上门活动,努力解决中小企业安全教育无人管和管不好等突出问题。

  (二)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学校。利用课堂教学、专题教育、社会实践等活动,在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将安全教育覆盖到每所学校、每位学生,不断提高学生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应急演练,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教育为内容的征文、演讲等活动,特别要做好寒暑假前学生安全提醒的宣传。

  (三)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以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通过干部培训、举办讲座、观看教育片、发放教育读本、在机关放置宣传展板等方式,在机关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机关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安全责任意识。

  (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因地制宜设置安全生产宣传牌(栏)、橱窗,在小区楼宇设置的广告电视、户外显示屏、广播等经常性播放、插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要建立社区专兼职安全宣传员制度,各社区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宣传员,及时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五)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推动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在集市、村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安全宣传栏、标语,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乡村广播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特别要利用农闲和农民工返乡等有利时机,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发挥街道、社区、村等宣传主体作用,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发挥学校教育作用,通过家访、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渠道及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伴我行”等活动,让学生把安全教育带回家。把安全教育作为“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活动的创建内容,推动安全生产走进每户家庭,筑牢家庭安全生产防线。

  (七)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在车站、商场、公园、休闲广场、高速公路、过街天桥、公共设施和重要场所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横幅、标语等;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进影院”活动,推动影院播放安全生产题材影片和公益宣教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协调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落实。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责任要求,认真落实“七进”工作任务。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各自行业实际,利用会议、培训、检查等多种形式,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融入行业管理之中,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推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街办、社区、村组的作用,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三)典型引导,试点先行。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七进”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七进”活动作为普及安全知识和法律的重要载体,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018年选择宣教工作好的企业、社区、学校、机关等基层单元,先期进行“七进”试点工作,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安全氛围。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七进”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作法、好措施,树立典型,丰富活动内涵,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批评,督促其改进工作,确保“七进”活动真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将“七进”活动典型经验材料于2018年10月1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鞍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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