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9日

“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

“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

 

  2018年“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于6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各地开展。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以下主题宣传活动。

  (一)开展“一带一路”主题宣传行。在大力宣传“一带一路”基础上,要组织主流媒体记者开展采访、调研和宣传活动,调研采访“一带五基地”、“五大区域发展战略”、自贸区、改革试验区、创新示范区主要节点城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促进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为推进全省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开展安全责任主题宣传行。结合学习宣传和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媒体记者报道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情况,深化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等改革创新举措,以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等工作实施情况,采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

  (三)开展科技强安主题宣传行。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智慧用电实施情况;宣传“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工程和“五化”(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示范矿山建设情况;宣传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信息装备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海洋渔业、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危险工序和环节广泛应用情况;采访调研各地区、各企业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指导推动各地区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式应急培训和安全教育场馆建设,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四)开展依法治安主题宣传行。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全国消防日等活动,对各地区、各单位落实《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采访,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邀请主流媒体记者开展监管执法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向全社会释放强责任严执法重预防的强烈信号。

  (五)开展煤矿安全主题宣传行。各产煤市要把深入落实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和“全省煤矿冲击地压灾害防治年”作为宣传重点。大力宣传和推动新修订的《辽宁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进企业、进矿区、进班组。宣传推广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近年来发生的重大煤矿亡人事故和本地区典型事故案例开展煤矿安全警示教育。

  (六)开展帮扶基层主题宣传行。宣传好实施基层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省安监与县(市、区)安监部门定点帮扶机制运行情况,解决基层监管实际问题和提升基层监管执法工作水平进展情况,积极推进各地区工作交流,促进解决安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