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2017年活动方案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7日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2017年活动方案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沈铁监管一〔2017〕21号
局内各处、室:
按照《国家铁路局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国铁安监函〔2017〕73号)、《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17〕24号)要求,结合辖区铁路行业安全监管实际,现就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铁路局、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求,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依照行业监管职责并结合辖区铁路安全实际,积极开展铁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高铁客车、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等重大安全风险源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危害铁路安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辖区铁路企业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坚决防范和遏制铁路重特大事故,为促进铁路行业安全持续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成立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局长高文
副组长:副局长文禾、刘帆
成 员:综合处,监管一处、二处、三处、四处,执法监察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管一处,负责具体协调和信息收集、汇总及报送工作。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30日开展,6月16日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宣传咨询日。主要内容:
1.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各级监管干部要深入辖区重点区域和企业,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讲《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铁路局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国铁安监〔2017〕13号)等规范文件和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深入贯彻国家铁路局和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具体部署要求,正向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综合处和监管一处牵头负责)
2.开展多种形式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在局机关醒目位置摆放“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展板,开展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观看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企业典型经验宣传片,参加 “网上安全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向辖区动车组列车电视投放《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动漫宣传片,在动车组列车杂志上刊登《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宣传广告,结合月度跟班检查现场观摩交流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督管控经验做法,以及向辖区铁路企业及铁路沿线学校、社区等发放铁路安全保护宣教品,不断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促进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由监管一处、执法监察办公室牵头负责)
3.开展“6·16”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会同沈阳、哈尔滨铁路局和有关媒体,在沈阳北、哈尔滨西等车站人员聚集场所,开展现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摆放主题宣传展板、发放铁路安全宣传教育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等形式,宣传铁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安全常识,传播爱路护路理念,增强全社会爱路护路的主动意识,为保障铁路安全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由执法监察办公室牵头负责)
四、“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于6月1日开始,11月底结束。要结合2017年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主要内容:
1.开展铁路行业安全风险预警专题行。对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评估情况及时进行梳理、分析,特别是高铁和客车安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铁路沿线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隐患和严重问题,发放检查情况通报,向企业进行安全预警,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公示曝光,切实推动企业自主履行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关处室分别负责)
2.开展铁路安全环境整治督导专题行。继续深化铁路行业“打非治违”,推进既有铁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和普速客车径路的上跨立交桥移交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综合治理、检察院、公安、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和相关铁路局的沟通协调,联合开展高铁安全环境平推检查,推进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对危害铁路安全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净化铁路沿线外部安全环境。(由执法监察办公室牵头负责)
3.开展辖区铁路行业安全监督检查专题行。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铁路运输高峰期、恶劣气象条件、重要国事活动等运输关键时期,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开展汛期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洪隐患排查整治、关键处所监护巡查、汛期行车安全措施制定及落实等情况;开展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设备设施管理、关键环节安全措施制定及落实、安全应急管理等情况;开展铁路专用设备运用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专用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修修程施修质量、人员培训及应急保障等情况;开展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铁路隧道工程质量、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全、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四不放过”落实等情况;开展遏制重特大事故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防范高铁和旅客列车重特大事故等情况;开展典型事故责任单位安全评估,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机制建设、安全信息管理、整改措施落实、行车设备质量管控等情况。及时发现并跟踪企业整改突出安全隐患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辖区铁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关处室分别负责)
4.开展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模拟演练专题行。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精选案例,认真筹划,组织开展政企衔接、多方参与、协调联动的应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不断提升事故调查处理水平。(由综合处、监管一处牵头负责)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召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活动任务。局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与活动,各处室要加强协调与配合,提前谋划,确保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2.力求活动实效。要将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抽查了解相关企业活动开展情况,贴近实际、因地制宜,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进一步促进行业监管和依法履职的成效。
3.做好信息反馈。“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处室活动信息以微信形式形成快报,及时报送局微信平台;每周四(12时前)形成处室工作小结、6月底前形成活动总结,以电子版材料网传监管一处邮箱,由监管一处负责分别形成周信息和活动总结按时报送辽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和国家铁路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马晓明,联系电话:024-62091913、62091999(传真)。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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