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7日
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
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全面落实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月26日,省安委会召开“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我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22项全省性活动。省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副省长冮瑞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秦喆同志主持会议。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监局局长安瑞霓同志通报了活动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依法治安、源头防范、标本兼治,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特别是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全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辽宁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今年省委李希书记,省政府陈求发省长,共同主持出席召开了全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且都作了重要的讲话,书记和省长共同担任辽宁省安委会主任,这充分说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三个推进”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省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保持基本稳定的态势。要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作为一个契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知识技能,形成安全生产宣传的高潮,进一步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全省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保持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
会议强调,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要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题,从“正”“新”“实”三个方面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坚持三个“正”字。一是强化正确导向。各级主流媒体要坚持新闻报道正确引导和准确详实的宣传风格,始终占领安全生产宣传舆论阵地制高点,在宣传政策落实、把握舆论导向、普及安全知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是突出正面典型。各级教育、交通、卫生、安监等部门,要坚持宣传正面典型的主基调,结合开展“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发现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和企业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及时提炼总结,积极宣传推广。三是传播正能量。各地区、各部门在开展新闻发布、专家访谈、主题宣讲等活动中,要确保选择政策水平高、业务素质好的人员,确保能够准确解读法规、讲解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等方面,体现正能量。
做到三个“新”字。一是内容要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新修订的《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李希书记在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辽宁建设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网格化、监管手段信息化、监管标准精细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四化”要求,以及省政府陈求发省长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等等,都是新的宣传内容,更是宣传的重点,要予以重点宣传。二是形式要新。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形式多种多样,如:“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等活动,一定要创新形式、灵活开展,以新的形式促成新的实效。三是手段要新。要借助移动互联网等平台,利用好微信、微博、视频直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新手段,宣传政策法规、开展警示教育、组织知识竞赛、播发公益广告等,使宣传活动更接地气,更容易让群众接受,取得良好新闻宣传效果。
确保三个“实”字。一是任务要落实。今年,共安排设计了22项全省性的活动,这是我省历年来活动项目最多的一次。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分工、有序推进,把活动组织好。二是标准要落实。每项活动都设计了详细的考评标准,明确了分值和完成时限,要结合实际,对照标准,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三是督导落实。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的督导检查,推动活动有效落实,并取得良好效果。
会议还对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作出强调部署。针对汛期日益临近,高温雷雨等天气可能多发,已经进入夏季,正值生产旺季,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制造等行业领域生产活动频繁,特别是即将迎来端午节小长假,人流、车流、物流密集,事故风险累计叠加等实际情况,强调各地区、各部门一定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要在有效预防和标本兼治上下更大功夫,一定要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抓好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治理工作。同时,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镇燃气、军工民爆、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既定计划扎实开展,有序推进,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要求,要自觉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以“正”字为基准,用“新”字抓关键,拿“实”字创成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省属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在省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区)分管负责同志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 杜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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