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6日
营口市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营口市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近日,营口市安监局对全市现有的44家涉氨制冷企业开展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回头看”,全市所有涉氨制冷企业已全部完成制冷企业包装间、分割间等作业场所液氨制冷装置和“制冷作业间人员控制在9人以下”2个重点内容的整改。检查中,发现其它隐患问题共286项,下达44份法律文书,目前已整改完成98项,相关企业正加紧整改。市安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屠宰、食品加工、流通、冷库等行业企业的监管检查,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截止目前,营口市自2013年10月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整治以来,共关闭涉氨制冷企业14家,其中市直1家、大石桥3家、盖州市5家、开发区4家、老边区1家;改变制冷介质企业9家,搬迁企业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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