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9日
“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
“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
“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于2017年6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省各地展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专题行活动。
1.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曝光行。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特别针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曝光事故隐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的企业,曝光一批典型非法违法企业和行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
2.开展试点城市专题行。调研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城市及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重特大事故情况,大力宣传推广网格化监管、信息化监管、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成功经验和做法,以此推动监管质量和效能。
3.开展改革发展调研行。围绕推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针对辽宁安全生产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聚焦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省安委办组成调研组,从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界定、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深入各地区认真调研,形成高质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和调研成果,助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至少开展一次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调研活动。
4.开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行。省安委会办公室印发《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单行本和宣传读本,统一制作《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导读课件,作为宣传行活动的辅助材料。组织有关人员,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巡查和考核等业务工作,深入市、区(县)和重点企业深入宣讲《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重点讲解特色亮点,推动基层深入落实。
5.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倡导各地区宣传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两客一危”车辆防碰撞技术等实施。各地区要积极收集依法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等工作情况,及时宣传,对成绩突出的要形成经验总结材料逐级上报。
6.开展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鼓励各地区组织媒体记者跟随安全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跟拍活动,加强监管监察执法等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重点发现精细化监管典型事例,及时总结推广。大力宣传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促进严格监管执法,夯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7.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依据应急预案,以矿山、危险化学品、公共场所安全为重点,检验预案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和政府部门预案间有效衔接。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开展实地应急演练,寓教于练,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意识,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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