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辽宁省旅游局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4日

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旅游委 (),绥中县、昌图县旅游委()

为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李希书记、陈求发省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旅游安全工作,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1613号)要求,省旅游局决定在全省旅游行业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二、活动时间

全省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为61日至30日。旅游安全宣传咨询日为616日。

三、活动安排

(一)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和主题活动。要按时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全面把握“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按照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鼓励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积极参加“守护生命”主题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有关事项省安委会另行通知)、“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和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等活动。

(二)广泛开展旅游安全宣传和培训。要采取专题报告、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发放旅游安全文明宣传资料、播放典型案例、开展演示示范等形式,创新开展宣传和培训,树立安全发展观,强化思想教育和防范意识,提升安全防护技能,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坚守安全生产的红线。

(三)扎实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旅游企业开展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通过在电视、报刊开设访谈栏目、发表文章、发布微博、微信、开展广场咨询、社区咨询和网络在线咨询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服务。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和民心网“网络回应人”平台的应用,提供旅游政策法规、旅游安全常识、应急自救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四)全面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和曝光活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结合汛期和旅游旺季旅游安全工作,全面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按照“四个清单”要求开展问题隐患建档、整改、复核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旅游安全隐患。鼓励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将查找的旅游不安全、不文明行为上传至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公共平台,提高对旅游安全文明的关注度,全面提升游客和旅游从业者素质。

(五)组织旅游安全应急演练活动。以全省旅游安全应急演练为指引,根据各地区、各类旅游企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旅游安全应急演练。重点演练旅游景区防拥挤踩踏、旅游团队交通事故、星级饭店消防等内容,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组织开展政企联动的示范性的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主管领导亲自召开专题会议,全力动员、精心筹划、认真部署,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二)务求工作实效。要加强与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的协调与配合,共同抓好本次活动。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大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帮助企业查隐患、出实招、解决问题,推动基层单位和企业落实旅游安全责任,提高旅游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作动态报送。要指派专人负责联络沟通,切实掌握各地“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和动态,活动期间,于每周四12点前将工作情况通过工作群报省旅游局。

请各市旅游委(局)于525日和71日前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省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

联系人:吕同猛 024-86801480 024-26116666(传真)

工作群:233942750(辽宁旅游监管)

 

 

 

                                                  辽宁省旅游局

                                                                                   201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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