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4日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局内各处、室:

按照《国家铁路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国铁安监函〔201661号)、《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1613号)的要求,结合辖区铁路行业监管实际,制定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国家铁路局和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要求,依照行业监管职责并结合辖区铁路安全实际,积极开展铁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高铁客车、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等重大安全风险源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危害铁路安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辖区铁路企业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坚决防范和遏制铁路重特大事故,为促进铁路行业安全持续稳定奠定坚实基础,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二、活动主题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组织机构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成立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

  长:局长高文

副组长:副局长文禾、刘帆

  员:综合处、安全监察处、运输监察处、工程监察处、设备监察处、执法监察办公室、人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处,负责牵头协调和信息收集、汇总及报送工作。

四、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6月开展,6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贯穿全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通过举办安全发展专题讲座、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撰写体会文章、深入社区和重点企业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铁路行业责无旁贷的首要目标”等形式,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树立安全发展观,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推动依法治安。(安全监察处、综合处负责)

2.开展铁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局机关铁路安全文化摄影展、书画展和铁路安全事故图片展、制作铁路安全影视作品并向相关媒体投放、向相关政府网站推荐铁路安全文化作品,以及向辖区铁路企业及铁路沿线厂矿、学校、社区等发放铁路安全保护宣传品等形式,有效扩大铁路法律法规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安全防护技能,促进安全责任层层落实。(综合处、安全监察处、执法监察办公室负责)

3.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联合地方政府相关执法部门以及会同有关媒体和铁路运输企业,在主要车站等人员聚集场所,利用主题宣传展板、发放铁路安全教育资料、现场解答问题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形式,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铁路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爱路护路的群众基础。(运输监察处、执法监察办公室负责)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1.开展全员普法提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及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事项》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举办业务知识竞赛和“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人事处、安全监察处负责)

2.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选择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特别是辖区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危害铁路安全的突出违法行为等,制作专题片进行展映和向相关铁路运输企业发放,吸取教训,增强防范意识,并促进事故调查能力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办能力的提高。(安全监察处、执法监察办公室负责)

3.开展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模拟演练。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选择典型事故案例,认真制订演练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做好总结和评估,进一步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不断提升事故调查处理水平。(综合处、安监处负责)

4.扎实推进辖区行业安全监督检查。做好防洪、营业线施工、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管理、行政许可企业和铁路工程施工质量等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跟踪企业整改突出安全隐患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辖区铁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关处室分别负责)

5.深入整顿路外安全环境。针对高铁安全保护区划定和上跨桥移交管理维护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引导建立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公路运输企业与铁路运输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对危害铁路安全的施工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营业线施工违法行为、铁路安全保护范围内违法行为等,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和公告,积极营造路外安全良好环境。(有关处室分别负责)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活动任务。局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与活动。各处室要加强协调与配合,提前谋划,确保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2.力求活动实效。要将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抽查了解相关企业活动开展情况,贴近实际、因地制宜,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进一步促进行业监管和依法履职的成效。

3.做好信息反馈。“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设专题微信平台,各处室按照分工负责内容及时报送活动信息(电子版材料网传安全监察处邮箱),由安全监察处负责周向国家铁路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辽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马晓明、刘宪军,联系电话:024-620919136209194362091923(传真)。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2016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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