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丹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3日

丹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丹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丹安委〔2016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驻丹中省企业、院校及市属重点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16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开展2016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深入普及安全常识,努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有效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扎实推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为我市新一轮经济振兴提供有力支持。

二、活动主题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组织机构

市安委会统筹安排部署开展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丹东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及市煤管局8个部门组成“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负责组织、指导和研究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市组委会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领导兼任,下设办公室(市安监局协调处),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和各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全市性“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四、活动安排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61日至30日在各地区、部门及各行业领域同时开展。6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市性活动和行业区域性活动。

(一)全市性活动

1.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拟于531日,在丹东供电公司举行丹东市2016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全面部署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

2.党政领导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市安委会将专门制发市委、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月”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市委、市政府领导深入县区、部门和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内容。

3.开展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市安委会领导采取会议讲话、检查工作等形式,强化思想发动,教育引导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树立安全发展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通过作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推进依法治安进程。驻丹中省直企业负责同志要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公开课等活动,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物,播放典型事故案例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促进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安全防护技能。

4.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届时,市组委会在丹东新柳步行街设立宣传咨询日中心会场,组织市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采取现场交流互动等宣传形式直接面向广大市民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

5.开展“守护生命”主题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各县区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为宗旨,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相关法律法规,面向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层层开展安全知识大赛。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安全知识大赛。

6.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广泛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各县区安委会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企业职工、社会公众就地就近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并上传至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公共平台,以此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

7.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市及各县区依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开展实地应急演练,重点检验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规范预案的启用、执行程序,提高预案的操作性,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8.全面开展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刚性要求所有大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宣誓: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监控系统,确保乘客使用安全带(五不一确保),进一步提升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

9. 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安全生产月期间,市组委会将会同市委宣传部在丹东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滚动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的宣传标语,并协调市交通部门利用营运大、小客车车载LED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标语等内容。

(二)区域性活动

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角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知识普及、安全生产专题等活动。

(三)行业性活动

1.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本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建立完善沟通联络机制。

2.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发挥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示范带头作用。

3.各级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大力开展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商场市场、餐饮娱乐、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设立消防宣传站,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加大舆论宣传,引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提高群众安全乘车和自我保护意识,举报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

4. 各产煤县(市)要加大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的宣传力度,将其纳入煤矿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学规程、抓整改、促落实、保安全”活动。各煤矿企业(煤矿)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要做学《规程》、懂《规程》、讲《规程》、用《规程》的带头人,推动《规程》进矿区、进企业、进班组,确保宣贯工作成效,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在认真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开展好隐患排查、专项执法活动。

5.各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组委会的部署,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有针对性地策划一些活动。如:组织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安排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观看一场安全生产题材的影视宣传片、组织阅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组织学唱一首安全生产歌曲、观看一次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提出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等。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培训、安全文化、公共安全知识普及、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开展有特色、有深度、有声势的活动,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为确保重点企业、乡镇(街)和中小学校及大专院校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市组委会特提出以下活动指导性意见:

(一)驻丹中省直企业(含重点企业)活动指导意见

1.搞好本单位的升挂安全旗仪式。通过升挂安全旗和企业领导的动员讲话,营造“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活动氛围。

2.利用广播、录像、板报、宣传栏、安全知识竞赛、测答、演讲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进一步搞好职工的“三级教育”,完善和健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年度安全培训计划、职工安全培训档案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考评制度,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使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4.在企业中大张旗鼓地开展岗位安全生产自查、互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活动。

5.组织职工开展“如果你是安全员”、“我为安全献一计”、“找出一个隐患,提供一条建议,采取一项措施,增加一份安全”和“职工安全互递”活动,以岗位互换的方式,让平时与安全员接触较多的人员都亲身感受一下做安全员的滋味,并让他们切实负起责任,从而提高全体职工积极支持和配合安全管理者工作的自觉性;以企业为单位,采取召开车间、班组会或研讨会的方式,对本企业、本车间和本班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存在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边查边改,快查快改;以企业为单位,相互进行经验交流、座谈以及签订友好合作意向书,从而达到双方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共同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6.进行“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教育。要召开“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提出活动的目标和任务,动员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在厂区、车间和公共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横幅,张贴招帖画及安全标语;利用本单位小报、广播、宣传橱窗、板报等,宣传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报道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对事故案例进行曝光。

7.认真做好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企业要在应急预案演练之前,有针对性制定应急演练方案,确保专项演练的实效性。

(二)乡镇级、中小学校及大专院校活动指导意见

1.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开发区、管理区统一组织,向社区(村)家庭发放安全卡片,安全宣传材料;在社区张贴“安全生产月”标语、口号、条幅等;利用社区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组织安全咨询活动,传播社区安全理念,广泛开展创建安全社区宣传活动。

2.中小学校要开展以消防和交通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知识教育活动。通过开设专门课程讲授自救自护知识、发放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教材料、举行安全知识竞赛、播放有关安全知识的电影及录像片等方式,教育广大中小学生“遵章守纪,关爱生命”;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黑板报、宣传橱窗及校园广播站等载体,培养教育广大中小学生“安全意识从娃娃抓起、从学习生活的点滴做起”的安全理念。

3.驻丹院校要组织召开以安全生产为题材的研讨会、专题讨论会;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组织消防演习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紧急疏散、逃生和救生演练。

4.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网络、板报等宣传工具,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全力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要分别参加12安全生产月具体活动,身体力行、带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县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掌握活动动态并及时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全市“安全生产月”期间,请各县区、各部门每周至少向市安委办报送一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态信息,并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有关文字、照片、影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市安考办将把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促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落实。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县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大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委、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帮助企业查隐患、出实招、解决问题,推动基层单位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营造宣传氛围。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努力形成主流媒体和行业媒体并重,电子媒体和纸制媒体并重的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浓厚氛围。

请各县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5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各联络员自行加入“丹东市安全月QQ群”,以便于沟通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三17时前将本地区、本行业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遇有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请各县区安委会及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530日和73日前分别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包含: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2165337  2165336(传真)

联 系 人:张恒俊 张 红

丹东市安全月QQ群(群号:11579247

 

 

                          

                                                201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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