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昌图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3日

昌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昌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

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昌安委发〔201610            

 

各镇人民政府、农林场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宣贯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辽宁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1613)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开展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及我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李希书记、陈求发省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深入普及安全常识,努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有效查处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为辽宁新一轮经济振兴提供有力支持。

二、活动时间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61日至30日在全县各镇(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行业同时开展。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616日。

三、活动主题

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四、组织机构

县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安排部署开展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委宣传部、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广播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7个部门组成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组织、指导和研究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各镇(场)、各部门和各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全县性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县性活动和行业区域性活动。

(一)全县性活动

1.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拟于5月下旬,召开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议,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全面部署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任务。组织各镇(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监助理,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参加会议。

2.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县安委会领导采取会议讲话、检查工作等形式,强化思想发动,教育引导各镇(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和相关负责同志树立安全发展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镇(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通过作专题报告、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推进依法治安进程。各企业负责同志要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公开课等活动,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物,播放典型事故案例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促进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安全防护技能。

3.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16,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日活动。县安委会在北山文化广场设立宣传咨询日中心会场,各镇(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立分会场,面向广大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县安委会办公室视情派出检查组,抽查各镇(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宣传咨询日活动落实情况。强化“12350”安全生产投诉热线和民心网“网络回应人”平台的应用,及时回应公众举报、诉求和提问,发挥好信息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

4.开展“守护生命”主题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 各镇(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为宗旨,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相关法律法规,面向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层层开展安全知识大赛。县安委会办公室将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安全知识大赛(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5.开展“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以各镇(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主,结合评优创先活动,以激发和凝聚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主题,层层开展主题演讲活动,掀起学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的新高潮,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每个镇(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推荐1-2篇演讲稿,县安委会办公室视情组织全县性“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各镇(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提前做好参赛相关准备。

6.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广泛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各镇(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企业职工、社会公众就地就近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并上传至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公共平台,以此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

7.组织参加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的部署安排, 各镇(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安全文化创作制作工作,努力打造一批警示教育小短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审核后择优上传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争取在全国评优活动中取得好的成绩。

8.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各镇(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依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开展实地应急演练,重点检验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规范预案的启用、执行程序,提高预案的操作性,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9.开展“提升安全素质”主题宣讲活动。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宣讲团,以“提升安全素质”为主题,深入各镇(场)和重点企业宣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在基层的深入落实。印制《提升安全素质学习宣传读本》,购买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制作的宣传资料,作为主题宣讲活动的辅助读物和资料。

10.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积极参加辽宁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根据竞赛结果,通报表彰优秀组织单位和获奖个人,并给予奖励。

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好新闻评选活动。各镇(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大力宣传,在主流媒体和网站、“双微”等新媒体上形成安全生产宣传高潮。号召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五支队伍”(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通讯员、社会监督员),撰写文章、发布“双微”,有针对性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省安监局网站设立“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刊载活动安排和通知要求,关注活动进展动态,流活动经验。各镇(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深入挖掘内部刊物、杂志、网站等主管宣传媒介的潜力,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各镇(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以及新闻媒体择优推荐在县级以上主流媒体刊载的安全生产新闻作品,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月”好新闻评选活动。

(二)行业区域性活动

1.各镇(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和本单位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有针对性、有特色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发动安全生产志愿者,结合身边事,因地制宜地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社区住户,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2. 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组织和县教育局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继续组织开展“安康杯”、“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3. 县公安、交通部门大力开展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重要交通路段、繁华商业街区、大型商场、市场、医院、宾馆、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消防宣传站,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在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旅客密集场所,通过LED屏幕、车载视听系统、宣传栏等宣传媒介,播放安全宣传作品,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展板,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公众安全乘车和自我保护意识。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均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主管领导亲自挂帅,统一领导,制定周密方案,确保各项活动落实到位。县、镇(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带头参与活动,分别参加12安全生产月具体活动,亲自过问方案,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强化督导考核。各镇(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联络沟通,切实掌握活动进展动态,并及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按照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标准, 县安委会办公室层层开展检查督导,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县直部门和镇(场)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权重,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落实。

()形成工作合力。各镇(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加强横向协调与配合,共下一盘棋,共同抓好工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旅游、商贸等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结合各系统的方案,在全县开展具有本行业领域特色的系列宣传活动,做到组织部署、检查督导、总结汇报全过程落实,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形成集中宣传安全生产的合力,掀起新的高潮。

请各镇(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人员自行加入“昌图县安委办QQ群”,以便于沟通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单位于每周四15时前将本地区、本行业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遇有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请各镇(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526日和71日前分别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包含: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孙秀伟、盖九洲,75932009

昌图县安委办QQ群号:186181139

 

                              昌图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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