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阜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3日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阜安委发〔2016〕4号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中省直相关企业:
现将 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阜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5月9日
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依据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月”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深入普及安全常识,努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有效查处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主题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组织机构
市安委会统筹安排部署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及市教育局等8个部门组成“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负责组织、指导和研究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工作。市组委会主任由马如军副市长兼任,在市安监局设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各县区、各行业和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全市性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成立安全生产活动月县区指导工作组,深入县区指导活动开展。
四、活动安排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1日至30日在各县区和各行业同时开展。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市性活动和行业区域性活动。
(一)全市性活动
1.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于5月下旬,与省同步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议,全面部署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任务。
2.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市安委会领导以出席会议、检查工作等形式,强化思想发动,带领全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通过作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推进依法治安进程。各中省直企业负责同志要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企业观看或主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公开课等活动,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物,播放典型事故案例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促进安全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安全防护技能。
3.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当日,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日活动。市安委会在街心广场附近设立宣传咨询日中心会场,各县区和各有关单位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立分会场,面向广大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市安委会派出工作组赴县区检查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普及 “12350”安全生产热线,回应公众举报、诉求和提问,发挥好信息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
4.开展“守护生命”主题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各县区及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为宗旨,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相关法律法规,面向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层层开展安全知识大赛。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安全知识大赛(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5.开展“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以激发和凝聚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主题,开展演讲活动,掀起学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的新高潮,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安监系统和行业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参加全市演讲比赛的,其参赛名额可增加1名。通过全市安全生产演讲比赛活动,择优推荐1-2篇演讲稿,报省组委会办公室统一汇编后印发。视情况推荐其参加全国性“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各参赛单位认真把关,提升质量,树立信心,积极做好参加更高层次演讲比赛的相关准备。
6.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广泛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企业职工、社会公众就地就近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并上传至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www.anquanyue.org.cn)或微信公共平台,以此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
7.组织参加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部署安排,各县区和市文广新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安全文化创作制作工作,努力打造一批警示教育影视剧、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审核后择优上传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争取在全国评优活动中取得好的成绩。
8.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依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市、县区分级组织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开展实地应急演练,重点检验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规范预案的启用、执行程序,提高预案的操作性,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9.开展“提升安全素质”主题宣讲活动。推选安监、交通、职业安全等专业人员参加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宣讲团,以“提升安全素质”为主题,深入县区和重点企业宣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在基层的深入落实。购买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制作的宣传资料,作为主题宣讲活动的辅助读物和资料。
10.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继续组织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参加辽宁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通报表彰优秀组织单位和获奖个人,并给予奖励。
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好新闻评选活动。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大力宣传,在主流媒体和网站、“双微”等新媒体上形成安全生产宣传高潮。号召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五支队伍”(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通讯员、社会监督员),撰写文章、发布“双微”,有针对性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在省安监局网站设立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上踊跃投稿,交流活动经验。各县区及部门深入挖掘内部刊物、杂志、网站等主管宣传媒介的潜力,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级各部门及新闻媒体择优推荐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载的安全生产新闻作品,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月”好新闻评选活动。
12.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树立安全监管执法是最强的安全宣传理念,加大非法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和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健康权益。
(二)行业区域性活动
1.各县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制定具有本县区、本系统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县区充分发动广大安全生产志愿者,结合身边事,因地制宜地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社区住户,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2.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继续组织开展“安康杯”、“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3.各级公安、交通部门大力开展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重要交通路段、繁华商业街区、大型商场、市场、医院、酒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消防宣传站,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在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旅客密集场所,通过LED屏幕、车载视听系统、宣传栏等宣传媒介,播放安全宣传作品,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展板,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公众安全乘车和自我保护意识。
4.各产煤县区要加大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的宣传力度,将其纳入煤矿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学规程、抓整改、促落实、保安全”活动。各煤矿企业(煤矿)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要做学《规程》、懂《规程》、讲《规程》、用《规程》的带头人,推动《规程》进矿区、进企业、进班组,确保宣贯工作成效,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各级住建、国土、质监、卫生等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宣传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均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主管领导亲自挂帅,统一领导,制定周密方案,确保各项活动落实到位。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带头参与活动,分别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具体活动,亲自过问方案,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县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络沟通,切实掌握活动进展动态,并及时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按照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标准,开展检查督导,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完成市直部门和县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任务,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落实。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安委会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加强横向协调与配合,共下一盘棋,共同抓好工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旅游、商贸等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结合各系统的方案,在全市开展具有本行业领域特色的系列宣传活动,做到组织部署、检查督导、总结汇报全过程落实,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形成集中宣传安全生产的合力,掀起新的高潮。
请各县区安委会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于5月19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各联络员自行加入“阜新安全月QQ群”,并将群名片格式规范为单位加姓名,以便于沟通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三17时前将本县区、本行业上一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遇有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请各县区安委会及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5月26日和7月4日前分别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包含: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傅广志,贺作仁,6282820(传真),6282810
阜新安全月QQ群(群号:498746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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