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朝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朝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3日

关于印发朝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朝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朝安委发〔20161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朝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523

 

 

 

 

 

 

朝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16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 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李希书记、陈求发省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深入普及安全常识,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有效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组织机构

市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安排部署2016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7个部门组成“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主任为市委常委、副市长武永存,副主任为市政府副秘书长崔永志、市安监局局长王宏昌,成员为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指导和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月”有关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为市安监局副局长阮精武,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各县(市)区、各行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规模宣传教育活动。

四、活动安排

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1日至30日在各县(市)区和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开展。616 日为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包括全市规模活动和行业区域活动两个部分。

(一)全市活动

1.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拟于5月下旬,在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后,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面部署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任务。

2.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市安委会领导采取发表署名文章、会议讲话、检查工作等形式,强化思想发动,教育引导县(市)区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树立安全发展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通过作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推进依法治安进程。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围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公开课等活动,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物,播放典型事故案例等宣传片,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促进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防护技能。

3.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16日,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日活动。市安委会将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在朝阳大街开展集中宣传咨询,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也要设立分会场,面向广大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

4.开展“守护生命”主题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按照国务院和省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各县(市)区安委会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为宗旨,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相关法律法规,面向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层层开展安全知识大赛。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择优推荐参加全省安全知识大赛,省安委会办公室会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安全知识大赛(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5.开展“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以县(市)区政府和行业部门为主,结合评优创先活动,以激发和凝聚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主题,层层开展主题演讲活动,掀起学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的新高潮,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每个县(市)区和市安委会签状单位至少推荐1篇高质量演讲稿,市安委会将推荐到省组委会办公室统一汇编印发。

6.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广泛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各县(市)区安委会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企业职工、社会公众就地就近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并上传至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公共平台,以此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强化“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和民心网“网络回应人”平台的应用,及时回应公众举报、诉求和提问,发挥好信息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

7.组织参加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部署安排,各地安委会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安全文化创作制作工作,努力打造一批警示教育影视剧、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审核后择优上传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争取在全国评优活动中取得好的成绩。

8.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各地区依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开展实地应急演练,重点检验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规范预案的启用、执行程序,提高预案的操作性,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要以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领域为重点,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组织开展政企联动的示范性综合应急演练和一线从业人员全覆盖的现场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今年全市规模应急演练在喀左县举行,喀左县要提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其他行业部门也要适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9.开展“提升安全素质”主题宣讲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宣讲团,以“提升安全素质”为主题,深入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宣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在基层的深入落实。印制《提升安全素质学习宣传读本》,作为主题宣讲活动的辅助读物和资料。积极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根据竞赛结果,通报表彰优秀组织单位和获奖个人,并给予奖励。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好新闻评选活动。各县(市)区安委会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大力宣传,在主流媒体和网站、“双微”等新媒体上形成安全生产宣传高潮。号召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五支队伍”(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通讯员、社会监督员),撰写文章、发布“双微”,有针对性地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部门深入挖掘内部刊物、杂志、网站等主管宣传媒介的潜力,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市安委会及新闻媒体择优推荐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载安全生产新闻作品,并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月”好新闻评选活动。

(二)行业区域性活动

1.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的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在参加全市活动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活动。各地区充分发动广大安全生产志愿者,结合身边事,因地制宜地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社区住户,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2.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继续组织开展“安康杯”“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3.各级公安、交通部门大力开展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重要交通路段、繁华商业街区、大型商场、市场、医院、酒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消防宣传站,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在车站、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旅客密集场所,通过LED屏幕、车(船、飞机)载视听系统、宣传栏等宣传媒介,播放安全宣传作品,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展板,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公众安全乘车和自我保护意识。

4.各县(市)区要加大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的宣传力度,将其纳入煤矿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学规程、抓整改、促落实、保安全”活动。各煤矿企业(煤矿)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要做学《规程》、懂《规程》、讲《规程》、用《规程》的带头人,推动《规程》进矿区、进企业、进班组,确保宣贯工作成效,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各级住建、国土、质监、卫生等部门也要结合实际,组织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宣传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主管领导亲自挂帅,统一领导,制定周密方案,确保各项活动落实到位。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带头参与活动,分别参加12次“安全生产月”具体活动,亲自过问方案,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络沟通,掌握活动进展动态并及时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按照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标准,层层开展检查督导,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市直部门和县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权重,推动各项活动的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市安委会签状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填写考核表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安委会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加强横向协调与配合,共下一盘棋,共同抓好工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旅游、商贸等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结合各系统的方案,在全市开展具有本行业领域特色的系列宣传活动,做到组织部署、检查督导、总结汇报全过程落实,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形成集中宣传安全生产的合力,掀起新的高潮。

(四)强化信息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各县(市)区、各部门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所有材料均报送电子版。

1.5 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随时报送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事故查处、隐患治理等各类工作信息。

3.每周三17时前报送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小结,遇有重大活动随时报送。

4.73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活动考核评分表、视频资料(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x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 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1920像素x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联系人:梁皓然    电话传真: 263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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