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9日
  • 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2015年,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监督机制,积极主动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总体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要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周密部署,适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落实公开责任,将信息公开纳入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抓到位、抓出成效。三是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制定了信息发布审批和网络回应人制度,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细化公开范围。四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办理流程,明确责任分工,严格答复时限要求。五是强化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安全生产重点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在局政务网站重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进行了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二是严格执行《辽宁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对省内发生的违法违规、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实行挂牌督办,要求负责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单位全文公开事故调查报告,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情况“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制度,每季度在《辽宁日报》等媒体上及时发布全省及各地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展情况。四是完善事故与安全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加大“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五是严格执行《辽宁省实施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暂行办法》,将安全生产“黑名单”通报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告。

  2015年,我局在政务网站重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事故快报专栏发布较大事故信息32起;在预防预警信息专栏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2条,通过手机短信平台下发转发预警信息363条;在事故挂牌督办专栏公布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较大事故信息7起,2015年批复结案的12起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已全部在网上公开。

  (二)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情况。一是在省政府网站和局网站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专栏公布我局最新权责清单。二是在局网站网上办事栏目公开提供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称、资质状况等信息。三是将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辽宁省网上审批平台,在互联网上为企业和公众提供在线申报、网上办理、进度查询、结果反馈等服务。

  (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按要求在局政务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

  三、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近几年,我局制定的重大政策在出台前,都相应地征求了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市意见。重大政策出台后,能够认真解读,以利于重大政策的执行。

  2015年,我局组织57人专家宣讲团,分赴各地和重点企业集中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讲话精神,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全省共宣讲100场,免费发放宣传读本10000册。在省政府网站、局网站和《辽宁安全生产》杂志刊登《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全文和《意见解读》,在《辽宁日报》、辽宁广播电视台、东北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把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到各地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形成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共识和合力。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公开申请,未发生与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未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件,其中主办1件,会办3件,全部按要求及时办结,答复率和满意率100%。

  六、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一是突出网站作为安全生产信息发布第一平台作用,不断加强网站建设管理。2015年,对网站进行全面升级改版,增加了网上办事、互动交流等多项功能,栏目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查阅使用更加方便快捷。二是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在《辽宁日报》开设专版、发布公告,在辽宁广播电视台播放公益宣传广告,认真组织编写《辽宁省安全生产年鉴》、办好《辽宁安全生产》杂志。三是开设政务微博,开展“微信助力监管”等工作,有效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送达率和分众化水平。四是认真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举办安全生产咨询日、印发安全宣传手册和宣传单,制作宣传图板,向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广大公众介绍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政策咨询,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2015年,我局在政务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247条;在政务微博发布信息489条;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各类新闻稿件1345篇;编辑出版《辽宁安全生产》杂志12期,累计发行60000册。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发布信息的全面性和及时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2016年,我局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制度,持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能力水平。二是继续加大对事故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督促各地提高思想认识,及时主动公开信息。三是进一步完善网站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更新及时。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