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9日
  • 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由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政府网站(http://yjgl.ln.gov.cn)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号,电话:024-86896276,邮编:11003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各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工作机制。按照《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制定印发了《辽宁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把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处室,将信息公开纳入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抓到位、抓出成效。制定印发了《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做好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通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安排。在民心网“网络回应人”平台回应社会公众提问9个,在“8890”非紧急救助类综合平台回复诉求16个。

  (二)规范公开程序。通过发放《条例》读本、在政务网站发布《条例》全文、在大屏幕循环播放等方式,扎实做好新修订的《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根据新修订的《条例》规定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细化主动公开范围,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优化办理流程,明确责任分工,严格答复时限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强化信息发布内容监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更新及时。

  (三)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阵地作用,加强统筹规划,优化栏目设置,扩展公开范围,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预警信息”“事故快报”“安全检查”“应急处置与救援”等重点栏目,全方位呈现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全年在政务网站发布各类信息780条,发布预警信息4次、灾情信息和救援科普信息15次,发布较大事故信息11起,发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12期,对两批12家安全生产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相关信息在“信用辽宁”网站和省应急管理厅网站进行了公示并开展联合惩戒。对省内发生的7起违法违规、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实行挂牌督办。注重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灵活便捷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狠抓辽宁应急管理双微公众号建设,全年在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3条,在政务微信发布信息69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3

22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7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490027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虽然我厅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机构改革后,我厅对原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但"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的相关栏目设置还有待优化,公开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网站和“双微”平台建设管理,加强应急管理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解读回应,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更新及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在巩固“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二是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和公开方式,充分发挥其他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三是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与各类主流媒体沟通合作,及时准确发布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等突发事件的官方信息,回应公众关切,引导社会舆论,切实提升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