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9日
- 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 来源: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
各市、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2026年5月12日是第18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根据《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防减救办明电〔2026〕3号)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全省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活动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5月12日为集中宣传日。
二、活动目标
全面落实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紧盯灾害风险防控和群众应急能力提升,强化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实战演练的基础支撑与关键作用,持续筑牢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思想防线。聚焦基层一线,以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契机,策划举办系列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集中排查整治灾害风险隐患,总结推广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典型经验,引导群众主动学习防灾避险常识、熟练掌握自救互救技能,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三、主要内容
(一)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形势政策和决策部署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与配套标准,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各级党委政府部署要求,推动部门落实防灾减灾救灾责任,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转化为工作思路与行动举措,树牢法治观念,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通过集中宣讲、案例剖析、专家答疑等形式,增强部门依法履职、群众依法避险能力,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二)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进一步推进防灾减灾救灾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落地落实,将科普宣传融入应急工作全过程。面向重点防控区企业,结合政务公开日活动,精准推送政策与科普内容,扎实推进隐患排查和全员应急培训;针对多灾易灾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开展防火、防汛、防震等知识宣讲,组织灾害信息员开展风险辨识、信息报送、先期处置等实操实训;对于低洼易涝、地震危险区、森林高火险等重点区域社区,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依托各类宣传阵地,在公园、广场、文化长廊等场所融入防灾减灾救灾常识;将宣教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学安排,常态化开展疏散逃生知识宣讲,培养学生安全避险意识和应急技能;聚焦山沟沟口、山沟河道沿线山区住户家庭,普及预警信息辨识、避险逃生路线,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
(三)聚焦重点领域与特殊人群防控。一是紧盯矿山、化工、建筑、交通、通信、电力等重点行业,山区、沿河、沿海、施工营地、景区等重点部位,以及学校、养老机构、民宿农家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洪涝、地震、地质灾害等智能化应对手段,展示“一域一策”“一企一策”防控成果。二是突出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宣传灾害避险、应急自救、心理疏导知识,拓宽保障服务范围,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四)推广防灾减灾救灾科技应用。宣传推介防灾减灾新技术、新装备,展示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灾后救助全链条应用成效。推广智能预警、大型应急装备、先进适用装备等科创成果,深化政产学研用协同合作,持续提升灾害防控精准化水平与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扎实开展换届后新任职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全员培训,突出抓好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防汛减灾救灾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强化实战教学、案例警示,压紧压实防灾减灾救灾履职责任。及时宣传报道应急抢险救灾动态,表彰先进避险案例与典型事迹,以点带面推动各单位落实安全培训、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四、宣传任务
(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省防减救灾办将联合省地震局、营口市防减救灾委,在营口市举办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开展网络直播等系列活动。省防减救灾委成员单位要盘活现有平台资源,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电子大屏等载体广泛宣传,大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各地区要依托广场、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组织集中宣传咨询,通过展板、宣传资料、现场答疑、应急演练等形式普及知识。发动科普基地、体验场馆等场所扩大开放服务,开展沉浸式体验、专题知识讲座、线上知识竞答等特色宣教活动,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
(二)加大媒体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开设专栏专题,播放公益广告、科普短片。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通俗易懂、生动直观的短视频、图文科普、公益海报等,扩大宣教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宣传,引导群众掌握预警信息获取方式。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事件分析报告,参与《全民安全公开课》,推动应急知识普及。
(三)深化重点领域宣教。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应急、林草、地震、气象等部门要结合职能特点,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和风险隐患辨识培训,组织行业专家、技术骨干深入基层开展指导服务,强化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及一线骨干安全防范意识;教育部门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灾减灾救灾主题班会、安全课堂、应急演练、科普讲座等活动,提升师生自救互救能力;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宣教引导,做到宣传覆盖无盲区。
(四)推进常态化宣教。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内容纳入党校培训体系,开展近年典型灾害事件复盘总结,统筹将集中宣传与日常宣教有机融合,持续培育安全文化。紧扣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关键时段等时间节点,依托主流媒体高收视、高收听栏目,刊播防灾减灾公益广告,滚动推送宣传标语。以复杂场景综合演练、“三断”通信保障专项演练为抓手,提升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处置能力,强化基层保底通信手段实操应用。广泛组织群众参与乡村应急疏散避险演练,引导群众通过“随手拍”参与隐患排查、上报风险线索,夯实安全发展群众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区要发挥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工作指导,统筹推进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尽责,确保宣教有序开展。
(二)做好工作衔接。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与已部署相关工作的衔接,一体推进气象科普、森林草原防火、防汛避险、防震减灾等宣传工作,整合宣教资源,统筹推进各项宣传任务落地落实,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整体效能。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本地本行业灾害特点和群众需求,针对性开展宣教工作,避免形式主义。要加强对宣教工作的跟踪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宣教工作质量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