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8日
  • 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 来源: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

各市人民政府、沈抚创新示范区管委会,省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5月12日是第16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着力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5月11日至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好全省今年的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理解活动主题的重要意义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我省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做好全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今年的活动主题明确将“着力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作为重点工作方向和目标,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基层治理重要论述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当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切实需要和主要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聚焦基层、突出重点,做到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务实有效地开展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营造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二、精心组织,高质量开展防灾减灾各项工作

  精心举办宣教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项目活动内容、机制和载体形式创新,通过主流媒体报道、网络直播宣传、安全常识讲解、优秀典型培树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防灾减灾科普宣教覆盖面和影响力。借助贴近群众日常“触手可及”的宣传载体,利用贴近百姓生活“抬头可见”的街头平台,加强防灾减灾救灾成就和经验做法宣传报道,强化正向引领,营造防灾减灾良好舆论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专家、讲师和专业人员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宣教活动,普及灾害风险基本知识和防范应对技能。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对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以及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的经验做法进行集中报道,持续扩大宣传声势,激发媒体融合活力。要求基层单位广泛发动基层消防救援人员、安检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深入城乡社区、敬老院、学校、医院、沿街店铺、群租房、在建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单位场所,扎实开展“敲门行动”“入户提醒”“上门培训”活动,面对面宣讲灾害事故危害和安全防范技能,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细致开展隐患排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做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推动有关基层单位深入排查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要目标、高危部位,强化安全漏洞整改,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深刻吸取近期部分省份地区各类安全事故教训,聚焦城镇燃气、消防、电动车充电等与群众生活密切领域,严密排查城中村、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部位安全风险,落实网格化安全管控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防汛设施巡查、森林草原火险管控等群测群防工作,主动发现和举报灾害风险隐患。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的探索和具体实践,结合普查掌握的承灾体等信息,服务做好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基层建立重大灾害风险隐患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强化实时监测、动态管理和先期处置,确保将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风险。

  组织做好应急演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各种极端情况组织开展“由下至上、由点到面”的应急演练,磨合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提高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推动提升基层单位、群众熟悉流程和避险方法。综合演练要围绕城市大震巨灾、大面积或多点并发灾害事故等复杂场景,提升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应对能力;专项演练要全流程检视应急准备和处置中存在的短板弱项,促进预案衔接,优化机制措施;基层演练要注重群众参与,突出应急疏散、紧急避险、信息报告,强化先期处置。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各成员单位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灾害高风险地区的重点防灾单位、中小学校、乡镇和村组要开展一次应急避险演练。各类演练的开展要符合实际,杜绝走流程、走形式,切实做到有效管用、贴近实战,要及时评估总结,做到组织一次、受益一次,充分发挥其实际作用。要指导基层加强各类突发灾害防范应对,及早修订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做好应急物资轮换补充、维护保养,加大基层短缺急需装备配备,及时在高风险区域预置抢险救援力量,确保灾情险情早发现、早处置。

  强化灾害应对处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灾害防范应对经验教训,从最不利情况出发,严阵以待、严负其责,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责任措施。突出灾害多发时段,加强预警性、苗头性信息收集分析,及时组织开展部门联合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推动预报预警信息多渠道精准传达到基层一线,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提前果断转移避险,全力以赴做好应急抢险救援、救灾救助等工作。要整合基层各类应急信息系统或网络平台,统筹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和应急广播、大喇叭、吹哨子等传统手段,积极推进应急广播建设,打通灾害风险预警“最后一公里”,不断提高灾害监测感知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基层具体负责防灾减灾工作人员针对性培训,持续提升在风险研判、预警发布、响应联动等环节的业务能力,不断加强风险隐患信息报送队伍建设。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等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一旦发生突发灾情险情,确保有力有序高效处置。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作为重点工作推动,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要加强活动经费保障,认真做好活动的统筹策划和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与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和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结合,确保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2.强化责任意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指导基层开展好防灾减灾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在应急组织能力、队伍建设、应急处置、支撑保障等方面的指导帮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责任制度,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调,有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提升基层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按时反馈材料。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重视程度,科学研究部署,制定贴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方案),于4月25日前将拟定开展计划(方案)报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要及时收集活动情况,总结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人物事迹等,于6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和成果材料(含电子版)报送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