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社会应急救援力量面临问题亟需关注》(第13030166号)提案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23日
  • 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 来源: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

樊重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会救援力量利用效率,提升社会救援队伍整体素质,抓配套保障”的提案收悉,省应急厅高度重视,立足主责主业,结合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工作协调机制

  省应急厅高度重视推动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提高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工作效率。近年来,省应急厅立足对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引导职责,与省委精神文明办、省红十字会建立了全省社会应急力量指挥协调工作机制,通过制度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工作。规范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动员,做好社会动员发布、终止、评估等工作闭环,推动社会动员工作规范化。险情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通报灾情情况,发布动员倡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针对不同类型抢险救援任务,提示救援装备准备,注重事后对社会力量响应时间、人员集结、装备准备等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动员工作。下一步,省应急厅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社会应急力量指挥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工作效能。

  二、组织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

  省应急厅高度重视社会救援队伍建设和整体素质提升。根据国家有关工作部署,拟于年内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工作,通过测评掌握社会应急力量能力水平,有利于精准引导队伍参与不同灾害形势下符合队伍能力的应急处置任务,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多层级、多阶段、多角度能力提升。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工作是省应急厅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已会同大连、沈阳、鞍山、锦州等市应急管理部门开展了专题调研,指导各市做好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准备工作,强化工作协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前期自评,为制定测评工作方案打牢基础。下一步,省应急厅将组建测评专家组,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流程和要求组织测评工作,实现以评促建。

  三、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建设扶持引导

  一是省应急厅积极组织开展演练,联合省委社工部、省消防救援总队、省红十字会等部门,每年组织社会应急力量开展培训演练,以演促练,为队伍提升救援技能提供大比武大练兵舞台及专业救援技术指导。二是利用专项资金,为社会应急力量提供装备支持。省应急厅充分考虑社会应急力量在资金投入方面的压力,主动为社会力量提供一定范围内的救援装备保障支持。积极申请财政资金,通过公开招标采购,为社会力量训练和参与抢险救援购买了部分救援装备和救援耗材,强化救援装备保障。三是在财政政策制定方面,省财政厅推动完成省对市、市对市级以下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确了跨区域调度救援队伍“谁调度、谁补偿”救援补偿原则,出台了7类省级社会专业救援队伍装备奖补支出定额标准,规范了达到省级标准的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后奖补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的资金支持。

  联 系 人:高若深

  联系电话:19824000915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