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建议》(第0274号)提案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0日
  • 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 来源:办公室

王轩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说,农村消防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部门十分关注其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工作。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农村消防工作。2020年,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下发《关于助力打赢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提出要进一步推动压实消防工作责任、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统筹实施火灾隐患治理和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2021年,省消防救援总队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将提升乡村消防基础建设、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管理纳入《辽宁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之中;今年6月,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陈永胜在省委党校授课时,将农村消防基础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向听课的全省100名常务副县(区)长进行讲解。

  按照您提出工作建议,我们计划开展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将筑牢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单元纳入省消防救援总队《辽宁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整体行动中,依托乡村振兴,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2026年基本完成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和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将加强消防队伍、消防队站、消防水源建设纳入《辽宁省2024年度消防工作任务清单》中。各市政府结合“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将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更新统筹推进,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消防水源建设等工程治理,鼓励老旧场所安装早期报警和简易灭火装置。

  三是将完善工作体系、强化风险管控、推进能力建设、提高警示宣传等内容纳入《关于贯彻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动提升基层安全防范能力工作举措》(辽应急减灾〔2024〕1号)中,进一步明确农村消防工作具体举措。

  四是指导健全农村消防工作机制,重点落实县区对乡镇街道的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将消防工作考核结果与干部履职评定挂钩。

  五是探索“新三级”消防监管体系,指导落实消防、公安、乡镇街道“三级”消防管理责任。年内重点落实乡镇街道日常管理、防火检查、隐患督改等工作职责,明确有关机构或两名以上人员负责消防工作,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六是持续开展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用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主题公园和消防队站等资源,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群众常态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联 系 人:张弛

  联系电话:024-86934513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