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及互查交流行动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6日
  • 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 来源:执法局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水平的提升,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及互查交流行动的通知》(辽安监明电〔2017〕18号)要求,省安全生产监管局执法监察局于2017年7月至12月抽调各市、区(县)执法监察机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56人次,分成3组在全省14个地级市开展了执法及互查交流行动,覆盖区(县)29个。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执法及互查交流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执法及互查交流行动开展以来,各地高度重视,选派精兵良将参与行动,3名市局支队长、12名区(县)执法大队长、9名执法大队业务骨先后参与,确保了专项行动的执法质量;专项行动所及市、区(县)密切配合,各地积极组织协调,在人员、装备、后勤等方面给予了充分保障;全体执法人员协作有序、分工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突出执法重点,提高行动实效

  本次专项行动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业务交流为工作目标,始终坚持“一线两重一并行”。即以进一步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在检查内容上,突出企业全员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应急救援、职业健康、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等重点工作,在检查范围上,抽查各市年度执法计划中的重点企业,确保了专项行动不走空;同时注重执法与交流并行,执法人员通过与安监同仁、企业优秀的安全管理人员交流,总结汲取了许多值得借鉴和推广的执法监察和安全管理经验,如大连市创新安全生产“四项机制”,激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内生动力,开展“执法比武”活动,切实提升执法监察能力;沈阳通用北盛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建立智能化安全平台,创新在线安全教育培训模式,满足从业人员全天候的学习需求,节约安全管理成本等,达到了促进各地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的行动效果。

  (三)深入开展检查,确保精准发力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题核查、现场查看等方式,围绕要点开展执法,既强调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又聚焦企业重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力求专项行动客观精准、科学严谨。各市局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推进执法工作。沈阳市组织专家参与专项行动,为企业安全管理难题“把脉开方”;营口市将“回头看”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紧盯前期安全生产风险高、隐患多的问题企业;盘锦市备战“双节”“党的十九大”,开展联合执法,对旅游业等重点行业实施督导检查。

  (四)严查违法行为,强化执法力度

  此次专项行动做到了人员多、范围广,集中查处了一大批问题和隐患,各市随即开展了坚决有力的整改行动,执法利剑直指忽视安全生产企业,有力地打击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做到了整改零容忍、处理零放过,以点促面,提升了安监部门的执法权威,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执法氛围。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省检查组共抽查生产经营单位52家,排查各类问题隐患241项,下达各类执法文书177份,责令2家企业停产,立案7起,罚款11万元,跟踪督促整改工作已移交各市执法支队负责落实。

  (五)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执法效果

  各市对省检查组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汇总分析,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整改,在本次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聚焦问题和短板有效的开展了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大连市开展“控大风险、治大隐患”交叉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遏制重特大事故;阜新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深入基层,查找安全生产“顽疾”;沈阳市、抚顺市、本溪市、锦州市、营口市分别开展“教育培训”“粉尘防爆”“井工矿山企业”等专项执法行动,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有效的震慑了非法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看,各市安全生产及执法工作均稳步提升,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从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上看,涉及教育培训类39项、职业健康类39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类93项,分别占比16%、16%、39%,问题较为突出。一是企业对教育培训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肯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花时、花钱,开展教育培训蜻蜓点水、敷衍了事;企业学习、掌握法律法规不够,做法单一,不能根据岗位特点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二是职业病防治工作薄弱,有的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对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甚至存在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仍没有有效的防治;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尚有不足,有的区(县)没能及时跟上“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的监管要求,在日常监察执法中忽视了职业健康,致使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不力。三是不少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安全费用投入不足,作业现场安全警示标识、安全设施设备缺失;有的企业未有效形成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章制度的落实不到位,不能按照规章制度实施隐患排查,对作业现场事故隐患熟视无睹,导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松弛。

  (二)执法监察基础保障工作不到位

  在专项行动中发现有的市执法监察基础设备配备不足,缺少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等必要的执法装备,执法检查工作效率不高;部分地区执法监察人员配置不足,执法工作计划没有得到有效实施;一些执法人员对执法程序的履行、执法文书制作的把握不足,未能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和学习,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强,执法监察工作的质量不高。

  (三)部分地区监察执法不够深入

  一是执法检查不严,主要表现在有的地区日常执法检查工作流于形式,一些明显的安全隐患没有被检查出来,有的被检查过多次的企业在本次检查中仍存在大量的隐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意识依然薄弱,没有达到“检查一家企业—强化安全意识—提升管理水平”的执法效果。二是执法力度不够,一些区、县安监部门重检查、轻执法,对于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只查不罚,查处不严格以及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基层仍然存在,执法部门握不住“执法监察”这一惩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利器,致使执法监察的震慑力不足,企业忽视安全生产的现状没有得到有效治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夯实执法基础

  一是要高度重视执法监察基础能力建设,尽快解决执法基础保障不足问题,以全面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辽委发〔2017〕38号)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契机,保证执法监察基础投入,配齐配足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二是要树立“执法不严就是违法”的理念,通过开展“岗位练兵”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执法能力,提升执法水平。三是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认真总结2017年度执法工作,分析问题症结根源,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加快推进监察执法工作任务落实。

  (二)狠抓隐患整改落实,强化执法力度

  各地区要跟踪督办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确保隐患按要求整改到位。同时,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整治、补齐“短板”,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在执法检查、打非治违等方面要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对各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敢于动真碰硬,绝不姑息迁就。对安全生产问题严重、失信企业要依法实施联合惩戒、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三)强化执法监督,做好重要时段的安全监察工作

  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落实。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暨2017年度各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要求,结合岁末年初和冬季生产施工的特点,进一步强化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粉尘等危险作业企业,易燃易爆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执法监察,加大风险排查与防控、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确保岁末年初及“两节”“两会”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坚实有力的执法保障。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