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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变更法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1日

信息来源:制造业监管处

关于确认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变更法人的通知

辽应急制造〔2020〕9号

 

各市、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各单位: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于2019年5月28日经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确认为制造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单位。2020年3月23日,该单位法人变更,并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根据《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应急规范〔2020〕1号)第30条规定,经制造业监管处对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法人变更申请》进行确认,该评审单位法人变更符合规定要求,将在省应急管理厅官网上向社会进行公告。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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