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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0年第33号)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6日

信息来源:制造业监管处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告

(2020年第33号)

 

  根据《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应急规范〔2020〕1号)等有关规定和相关行业评定标准,经评审单位评审合格,评审组织单位审核认定,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等18家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为辽宁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

辽宁省制造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二级企业名单(第七批)

 

  一、沈阳市

  1.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2.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3.沈阳辽冶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4.沈阳全密封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大连市

  5.大连双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

  6.京滨大洋冷暖工业(大连)有限公司

  7.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大连)有限公司

  8.速亚动力总成零部件(大连)有限公司

  三、鞍山市

  9.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0.鞍钢(鞍山)冶金粉材有限公司

  四、抚顺市

  11.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八建设有限公司

  五、丹东市

  12.丹东东方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六、锦州市

  13.辽宁兴泰服装有限公司

  七、阜新市

  14.徐工(辽宁)机械有限公司

  八、辽阳市

  15.富奥辽宁汽车弹簧有限公司

  16.辽阳宁峰木业有限公司

  九、铁岭市

  17.辽宁三洋重工起重机装备有限公司

  18.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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