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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通过国家质检核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1日

信息来源: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

全省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

通过国家质检核查

 

  自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开展以来,省普查办紧密结合实际,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省市县分级负责,多方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精心组织谋划,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全省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今年,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进入关键的评估区划阶段,评估区划的准确性和参考价值大小,与各地区风险调查数据的真实性紧密相关。

  2022年1月10日,省普查办安排部署应急系统调查成果质检核查工作,组织技术组和三方公司有关技术人员对各市上报的应急系统调查数据认真开展质检核查,完成核查调查对象654个、指标数据18290条。其中,正确调查指标数据17898条,错误调查指标数据392条,遗漏调查对象0个,差错率为3.06%,通过省级质检核查,并将整改后数据上报国务院普查办。

  2022年4月中旬,国务院普查办采取软件质检和人工质检相结合的方式,对我省灯塔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应急系统调查数据开展国家质检,形成了国家质检报告。结果指出,我省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质量情况良好,正确率较高,数据整改后开展国家核查工作。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4月25日-27日,国务院普查办组织开展线上核查,按照1%的比例,抽检两地共62个调查对象,共计发现错误指标74项,差错率4.20%,满足《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成果质检核查方案》(修订版)中规定的要求(差错率5%以内),国务院普查办核查工作组认定我省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核查予以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应急系统调查数据质量,做好全省评估区划工作,省普查办要求各地区严格落实调查单位自检、技术单位核检、县级行业部门复检和县级普查办审核验收的质量控制机制,组织参与部门对本地区数据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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