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专栏->优化营商环境

辽宁省疫情防控期间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实行网上办理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2日

信息来源:人事处

辽宁省疫情防控期间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管理实行网上办理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2月10日,辽宁省应急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通知》明确,一是暂停现场业务咨询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如有需要,可在工作时间,通过电话进行业务咨询(咨询电话:024-28510867);二是暂停现场领取证书、标签。省注安办将通过顺丰快递,将证书、标签送达申请人本人,邮寄方式为到付,本人姓名、身份证照片、收件地址及联系电话发到邮箱:lnaqscfwzx@163.com;三是注册管理均实行网上办理。按照应急管理部统一要求,注安师注册申请、资料审核、结果公示均实行网上办理。申请人请登陆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网址: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进行申报。恢复现场领取证书、标签和咨询时间将另行通知。

  

【关闭窗口】

【打印文章】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