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活动方案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8日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活动方案

2021年全省工信系统重点行业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省工信系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根据《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21〕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在民爆行业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工安全函〔2021〕69号)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决定在全省工信系统重点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工作,压紧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组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推动全省工信系统重点行业严格安全管理,确保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开展好2021年全省工信系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各项工作,成立全省工信系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苗治民 省工信厅党组书记 厅长

  副组长:彭 义 省工信厅党组成员 副厅长

  成 员:王巨福 省工信厅民爆安全处 处长

  贾 涛 省工信厅民爆安全处 一级调研员

  王 阳 省工信厅民爆安全处 一级主任科员

  李志刚 省工信厅民爆安全处 一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信厅民爆安全处,具体负责全省工信系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组织指导、协调督导等工作。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活动主题为“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各市工信部门、民爆等重点行业企业应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市工信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各级领导干部和民爆等重点行业企业负责人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不断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维护全省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大力做好“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各市工信部门、民爆企业要紧密结合《辽宁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任务和要求,组织各类媒体,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广泛发动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重点曝光问题隐患。各市工信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要突出民爆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市工信部门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在市级主流媒体或部门官网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并向省工信厅报送,真正形成震慑。通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引导民爆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上线下活动。6月16日,各市工信部门、民爆等重点行业企业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创新方式方法,以多种形式开展 “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全国“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扩大知识竞赛参与度。协调主流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联合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五)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市工信部门要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民爆等重点行业企业利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针对民爆行业特点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有针对性地组织民爆企业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主要内容

  2021年“安全生产辽沈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行”。各市工信部门要加大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力度,及时督促调度重点任务、突出问题、重大隐患整改进展等情况。要注重树立标杆企业,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通过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要集中曝光一批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等负面案例,揭露“顽疾”,曝光违法单位和个人,强化警醒教育,形成震慑作用,原则上至少在部门官网或相关媒体各曝光1个负面案例。

  (二)事故隐患“排查行”。各市工信部门要深刻吸取山东烟台笏山金矿“1·10”爆炸事故、河北省赤城县“4·7”民爆物品销毁作业事故和工信部安全生产司近期通报的民爆行业两起事故教训,按照《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辽工信民爆〔2021〕68号)、《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加强“五一”假期及近期民爆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1〕80号)、《转发辽宁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的通报》(辽工信民爆〔2021〕97号)等通知要求,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高温汛期雨季等自然灾害特点,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民爆企业逐线逐库进行排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通过大排查,彻底治理一批事故隐患,进一步提高民爆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推进行”。各市工信部门要积极推进辖区内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组织民爆企业按照《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WJ/T 9092—2018)认真开展企业自评工作,省工信厅根据各市工信部门关于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申请及审核报送情况,适时组织民爆行业专家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并将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否达标,作为企业许可换证、年检的重要参考。

  (四)应急处置能力“检验行”。各市工信部门、民爆企业要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有关规定,及时修订完善工信部门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民爆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预案内部评审。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和考核,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相关培训、考核资料要如实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制定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各市工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民爆企业应急预案修订、演练计划制定和应急演练实施评估等工作的监管,省工信厅将适时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科技强安“专题行”。各市工信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科技常识宣传普及,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实施少(无)人战略,通过技术升级、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线,最大限度地减少在线操作人员,提高民爆行业智能制造水平,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六)安全科普场馆“体验行”。各市工信部门、民爆等重点行业企业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走进安全体验基地和安全科普场馆,开展安全生产等知识的学习体验和培训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工信部门、民爆等重点行业企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精心筹划部署“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要明确任务分工、细化落实措施、做好相关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多措并举,营造浓厚氛围。各市工信部门、民爆等重点行业企业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攻坚行”“排查行”“检验行”等活动的宣传报道,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宣传推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齐抓共管,确保活动实效。各市工信部门、民爆等重点行业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统筹力度,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把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全省工信系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请各市工信部门于6月1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三15时前报送本周活动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6月23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和统计表;12月24日前报送“安全生产辽沈行”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方案、总结和统计表均需报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正式纸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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