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系统活动方案

信息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发稿编辑: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3日

辽宁省生态环境系统活动方案

辽宁省生态环境系统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我省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活动主题为“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重大环境风险、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提升企业和群众环境安全意识,提升环境安全监管水平,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二、组织机构

  省厅成立由分管副厅长任组长,厅机关处室(局)、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省厅监测应急处承担。各市生态环境局、沈抚示范区城乡建设局也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三、“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内容及安排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一)开展环境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播放宣传标语和在省市生态环境系统官方网站、微信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和安全防护常识宣传等形式进行宣传活动。省及各市结合“6.5”环境日开展环境安全相关内容的宣传活动。

  (二)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科普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宣传形式,通过发放宣传品、体验性活动等方式方法通俗易懂地向社会公众传播核安全发展理念,宣传核与辐射科普常识、职业健康知识,以及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技能等。

  (三)开展全省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汛期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环境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和省厅《关于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开展第二轮全省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推动全省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安全生产辽沈行”主要活动

  2020年“安全生产辽沈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一)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照《关于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函》等文件要求,在全省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实施“企业自查、市局巡查、专家评估、省厅抽查”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针对检查评估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分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实行按月调度、督办、通报,形成闭环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特别深入排查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尾矿库、核技术利用等环境风险隐患,曝光事故隐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在动力,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备案及应急演练活动。一是各市要对照《辽宁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试行)》,积极推进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二是各市至少组织开展2次针对性强的应急演练,省厅组织开展一次应急(含监测)演练,修订突发环境应急监测预案;三是完成沈阳经济区五市联合环境应急(含监测)演练,主要演练内容为突发河流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四是对省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包含应急环境监测专章。通过组织指导各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扎实推进我省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大连、盘锦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试点;其他有园区的市至少开展1个化工园区试点建设。通过推进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提升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水平,保障园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市(区)生态环境局、沈抚城乡建设局以及厅机关各处室(局)、各派机构和直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周密筹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认真抓实、抓细、抓好。

  (二)协调联动,突出特色。要统筹各方力量,拓展参与人员和单位的广度与深度,全面形成合力,突出活动的针对性和群众性,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特色,营造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三)务实作风,力求实效。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推进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坚决完成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全省生态环境安全。

  请各市、沈抚示范区于6月10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四17时前通过“省环境应急”微信平台报送本周活动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7月7日前报送总结报告;12月20日前报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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